那男人永遠不會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嚴格來說,他是姿雅的男友,但這身份的剩餘價值,彷彿就只是讓姿雅的出軌更有暗示性。他沒有做錯什麼,從小就努力讀書,在考試制度中努力爭取,但又不至讓自己全然被制度吸收──這很容易,但他的確努力過。
無可否認,他先是一個有社會籌碼的人,然後才學習在知性上提升自己。他嘗試讀書,他讀過一點點張愛玲,知道誰是Ingmar Bergman,如果只是網上的對話,給他些許時間搜尋資料,他自覺可以扮得像一個內行人。起碼是個愛好者。也許比不上姿雅,但起碼是同一類人,他這樣想。
「你不是滿足對知識的追求,而只是滿足了迎向知識的欲望。」姿雅在鬧情緒時曾這樣罵過他。他是信仰中環價值的,但在他心底裏,始終有着對那一類人的嚮往。那一類人。他們可以陳義極高,可以純粹享受知性的愉悅。甚至他們的性也可以較純粹,他的意思是,他們看來不需要付出那麼多就可以得到,以至他們還被看待為自己,而不是其社會籌碼的總和。
那不容易的,他說。姿雅卻抱持相反的想法。
問題出於,打從關係開始,他就被視為另一方的人。那一類人善於互相指認,他們的衣著,看人時的目光,不派卡片的方法,以及用文學作品來開的玩笑。與姿雅一起後,他曾以為自己學懂了。
然後一天,當他從律師樓下班,打算駕駛他那新買的豔紅二手法拉利去接姿雅時,姿雅一面厭惡的與他說分手。他失去節奏,手不期然地時時指向法拉利,彷彿想要提醒大家,但這是法拉利啊,但,真的要這樣嗎……我這種人啊……
然後在接下來的晚上,他在姿雅家樓下,希望作最後的補救。他抱着一個小小的ukulele,打算姿雅一出現他就為她唱一首《Blackbird》。他不知道,姿雅正在家裏,與另一位男人躺在牀上。
他做錯了什麼?他不知道,村上春樹說過法拉利的紅毫無品味。
而更可恨的是,在這個故事中,他連名字也不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