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朱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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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漢强
再見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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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故事最終章

這是有關頂上絲從黑變灰、髮線再往後移的長篇故事。

長篇有多長?話說我在一九九五年當環保記者,開始撰寫政府委託顧問研究垃圾徵費的報導,見證這項政策像燙手山芋那樣,在研究與與諮詢之間反反覆覆,從港英談到特區,由一屆政府拋給下一屆、再下一屆、又下一屆。中大亞太研究所二○一三年進行的民調發現,55%受訪者贊成引入垃圾徵費,不贊成者只有16.8%,奈何政府錯失時機,且不斷折損民氣。好不容易,草案終於在二○二一年八月通過,說好在二○二三年實施,結果生效期延至今年四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那句「一定不延(期)」言猶在耳,最近卻自打嘴巴,最新說法是「十分有信心」在今年八月正式執行。

這前前後後,歷經二十九年,我以銀髮見證。

局長又說:「外國已推類似措施多年,香港人沒理由做不到」。十多年前,我抱着同樣的大哉問,請教台灣環保官員。對方答:「論教育水平、經濟條件、行政效率、法治精神,香港哪一項比台北差?與其問台北為甚麼可以,何不反問:『香港為啥不成?』」聽時汗顏。

今年八月前,政府計劃在政府部門及一些樓宇試行垃圾收費。在此,容我稍稍分享台北落實相關收費前的試驗計劃,不是要吹捧別人有多「巴閉」,反而想強調施行新政之難。話說台北實施試驗計劃,投訴如雪片飄至,批評指定袋質素欠佳有之,抱怨家中積存的垃圾袋無用武之地有之……成果報告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當局竟然每日動員近二千人,到七個試驗計劃的小區宣導,爭取支持。

此外,報告亦對計劃施行前後的垃圾量、回收量、周邊公共垃圾桶非法棄置的狀況等進行分析,並且了解不同大小的指定垃圾袋用量分配、住戶對袋子的意見、袋中有多少殘存可回收物。報告並建議人力配置,方利日後作針對性部署,這些評估細節都值得參照。

然而,政策的成敗關鍵,還得看回收配套和惠及弱勢者的措施。

廚餘佔香港家居垃圾比例最高,惟當局過去只向食肆免費收集,明顯忽略了全港兩百多萬個家庭。近期,當局才表示將在本年內為全港公共屋邨安裝智能廚餘回收桶,換言之待八月草案通過時,不少屋邨居民仍須為回收設施不足而多付垃圾費;但即使有設備,也應付不了需求。就是說,居民愈踴躍,回收通路愈容易淤塞,屆時又可能激起一輪民怨,這還未算上私樓住戶呢!

局長說,只要做好回收,大可兩日才用一個垃圾袋。我曾在台北生活,的確可以兩、三天才用一個垃圾袋,但關鍵是當地密密收廚餘。

根據台北市政府的調查,市民最多使用14公升的指定垃圾袋 (32%),其次是五公升(25%)和33公升(10%)。由於港、台兩地的垃圾袋均以每公升收取約一角計價,表面上做到多棄多付,但缺乏積極保障基層、鼓勵減廢的誘因。若調整做法,舉凡如五公升或以下的垃圾袋收取較低價格,便能減輕基層負擔,同時激勵減廢;五公升以上則採累進機制以價制量,多收的垃圾費可用來補貼小號垃圾袋的開支。

在收費計劃中,三無大廈和清潔員的需要往往被忽視,前者要有更大的地區支援,一如《文匯報》社評所言,是時候讓熟悉地區的區議員和關愛隊發揮作用。至於清潔員,更不應成為政策下的磨心,他們的辛勞得被看見、被尊重。這方面的經驗,請上網搜「倒垃圾學堂」計劃。

垃圾收費是全民革命,無法靠政府獨力完成,見到有人不守規矩而投訴,就像見到汽車猛噴廢氣,撿舉是應有之義,為的是公眾利益。與台灣推動廢物收費的友人聊起,對方提到,「垃圾分類是很好的切入點,讓住戶習慣參與社區事務,過程中尋求所有人的信賴、認同及共識凝聚,並牽引出住戶心中的合作善念,取代剛性管理,落實居民自治精神。」香港時移世易,有些話已成奢談,但一些善念,還是希望大家看到。

後記:「再見垃圾桶」專欄的緣起,是希望透過「總有一個喺左近」的垃圾桶,映照廢物管理政策,反思生活態度。這九年間,合共寫了約四百篇文章,在此感謝《明周》的幾代編輯的鼓勵與支持,包括黃寶玉(三三)、張帝莊和Louise Lam。

如果廢物收費是一個指標,那麼近三十年來,香港在可持續發展路上依舊跌跌撞撞,回應不了「香港為何不可以」的提問。

在此跟大家告別,願香港早日再見垃圾,再見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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