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考各位:廢紙、鋁罐、膠樽是垃圾抑或可回收物?相信連小學生都會答是後者。但是令人(包括小學生)失望的是,按食物環境衛生署規定,這些資源倘被扔到垃圾筒便是垃圾;假使你打算從垃圾箱把它拯救出來,就更抱歉了,因為這是盜取公物,你可能已經抵觸香港法例。
為什麼會這樣?食環署挾着13,000人的龐大潔淨隊伍收集都市固體廢物,服務承諾開宗名義是「肩負本港的清潔重任並提供潔淨服 務……清潔工人每日清晨開始工作,直至晚上。」而這個由早到晚的承諾,並不涵蓋協助篩選及回收廢物。因此,舉凡廢紙膠樽鋁罐, 掉到垃圾桶的就是垃圾;部門名稱中「環境衛生」這幾個大字,實質涵義是「快、靚、正」 地收垃圾和丟垃圾。
在環保部門看來,同樣的廢紙膠樽鋁罐卻是不折不扣的資源,具回收價值。問題是,在現行的遊戲規則下,除非它們掉進垃圾桶前被「搶救」入回收箱,否則注定死路一條— 葬身堆填區。
這樣說,並非責難食環署或者清潔工,而是我城多年來把廢物盡快移離視線— 無論是焚化或者填埋,早就慣成了主導思想,要從「垃圾處理」進階到「資源管理」,環保和食環兩個部門明顯存在不對接的斷裂關係。做好資源管理如同運行健康的血管,所經之處務須暢通,只要其中有環節堵塞或斷掉,都會出事。
回歸之後,民間一直有聲音,呼籲當局打通這條廢物管理的「血管」,或成立廢物管理局,或合併兩個部門有關廢物管理的職能,而政府高層也初步探討過,只不過遠遠未及拍板論斷的階段。幾位環保署前高層分別向我提及緣由,有指考慮整合效益,不如成立跨部門小組來溝通;也有人直率的說,環保署官員認為食環署前線清潔工「不好管」,不願碰這個燙手山芋;甚至有說食環署未必願意分出潔淨工作,以保留經費與地盤……
我倒總結出四個字:時機未到。簡單說,就是廢物收費政策一日未實施,部門之間只會 一直欠缺整合的動機。
二○二一年八月,立法會終於通過《2018 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 例草案》,特首林鄭月娥在今年一月十三日提出改組部門架構的建議,包括把環境局易名環境及生態局,並將廢物處理的職能納入其中, 一條龍負責回收、運送及後續處理,梳理兩個部門過去的切割分工。
這是否代表水到渠成?又未必。因為這些只是留給下屆政府參考的建議,甚至惹來「駛乜你同我寫政綱」的批評。先不論這些建議是否「特首跑馬仔」的動作,但該認真探討的事,無論哪屆政府,都該認真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