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朱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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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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牀前明燈

25.11.2022
圖片由綠惜地球提供

同事在凌晨拍到這幀照片,從住戶窗上清晰映照出「Mc」兩個大大的英文字母。它們來自著名快餐連鎖店的燈光招牌,橫跨三層樓那麼高,招牌底處還標示着代表全天候營業的「24」字樣。牀前明燈,房子內的人如何安睡?事主答:「拉上窗簾」。

不無感慨,十五年前我跟進的第一宗光污染民居投訴,正是在這招牌的隔鄰單位。

我的當事人是八十多歲的馮婆婆,在此安居數十年,睡房對着同一條馬路,也有着一整列很通風的窗子。二◯◯六年夏天的某個早上,馮婆婆醒來發現窗外正搭起棚架,嚇一大跳,對工人說:「你們沒權在我前面做工程!我是業主!」對方不理,她惟有報警。

當年的警察還好,勸誡施工者:「婆婆不許你們做這些工程!」可是警員甫離開,工人又手腳麻利地繼續工作,製造既成事實。招牌當晚便亮燈了,非常「架勢」,有八盞大射燈之多,射出的強光雖然聚焦廣告訊息,卻反射進馮婆婆家裏,充斥着整個睡房。即使密密的拉上窗簾,也依然無補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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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裏,老人家躺在牀上,無論向外睡抑或朝內睡都睡不着,最終只能抱着枕頭和被子,流落到客廳的梳化上休息。睡眠差,健康也變差,身體大大小小的毛病都跑出來了,只能進進出出診所和醫院,很是磨人。一個招牌啟動了生活上的不便,彷彿連鎖反應:放下簾子,窗戶便不通風;客廳無窗,要睡就只能開冷氣,於是電費一下子從兩、三百元飆升至過千元一個月。真箇傷身又傷口袋。

跟進後,我發現令馮婆婆輾轉難眠的,竟然是個僭建招牌,而招牌上宣傳的商號根本不在樓下,而是在幾條街以外的某家食肆。就是說,遠處某個商戶把自家的宣傳物,建築在婆婆的噩夢上。

當年光污染並未是香港人熟悉的名詞,環保署和相關部門更加輕視。我聯絡上兩位立法會議員、一位區議員和幾位記者,打算一道「拜訪」馮婆婆兩母子,由苦主親述這年多來的折騰,以及政府部門的「按本子辦事」。

沒想到,成行前兩日,這個「賴死唔拆」的招牌突然被除下。是否走漏風聲?我不知道。記者會做不成,朋友不禁問:「會不會好可惜?」「有一點,因為無法讓市民知道香港光污染有多嚴重。」我想一想再補充:「但這也好,至少老太太不用再受折磨,算有個交代。」

一年後的二◯◯八年九月,馮婆婆離世了。她的兒子斬釘截鐵跟我說:「媽媽身體變差及離世,一定跟那幾盞燈有關。」

馮婆婆之後,我看到更多令人氣憤的燈,它們遍布港九新界甚至離島,令光污染像瘟疫般在城市蔓延。燈愈開愈亮、愈開愈夜,從入侵公共空間,到鯨吞私人領域。而至今日,我處理過的光污染投訴,多達兩百宗。

我們的工作,促成環保署在二◯一六年成立《戶外燈光約章》,簽署者須在凌晨前關掉所有戶外燈具。到了剛過去的十月底,環保署宣布收緊約章,把熄燈時間提前一小時至晚上十點。然而,這做法有兩大漏洞:第一,約章屬自願性質,商戶不簽你也沒它辦法(例如圖中的麥當勞招牌)第二,它沒規管照具的亮度和照射方向,即使簽了,還是可以大條道理,繼續發放強光。

請別誤會,我們不是要關掉所有招牌,令不夜城變成漆黑一片。其實,只要實踐一些簡單的措施,像是減低燈具的亮度和數量、調整照射角度和閃動頻率,並且設定合理的熄燈時間等,我們絕對可以在商業活動、居民生活質素和節能減排中,找到平衡。至於圖中的麥記招牌,只須亮起騎樓招牌(招牌燈光),便可關上住家前的大招牌燈,也同樣做到宣傳,又不會滋擾民居。

最不該的,是要苦主放下窗簾犧牲生活質素來阻隔光滋擾。燈具所屬商號應該更有承擔,才是社區的好鄰居。

P.S. 如遇上光污染,鼓勵致電政府1823的投訴熱線,要求環保署正視;或電郵至綠惜地球 lightpollution@greenearth.org.hk,讓我們跟進。

圖片由綠惜地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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