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上班時間長,我工作多年,見盡光奇陸離,遠比電視劇「愛回家」精采,我最怕遇上扮純純兔的「職場公主」,侮辱智慧兼浪費時間。
港孩、港女,一向被標籤患上「公主病」,嬌生慣養,要求獲得公主般待遇。跟患「公主病」的成年港孩、港女交朋友,已經可悲;要跟他們一起工作,簡直是凌遲。「職場公主」,顧名思義,正是她們長大後的化身。有關名詞是我前同事A向我介紹的,在互聯網上有很多解釋,基本上指在職場,不求努力上進、經常不願工作、推缷責任,被分派工作或被投訴後向上司哭哭啼啼,扮純純兔,希望遇上怕麻煩的上司,特別男士,因為怕對著可憐的女性,同情也好、明知而怕事也好,索性把她的工作轉交別人。
我相信「職場公主」這名詞本身沒有性別歧視,應該男、女皆適用。或許我們也可以「職場王子」交替使用,令形容詞更平等。不過以我的個人經驗,恰巧是以女性居多,更多是中、老年的「職場公主」。我不會作出年齡、性別、殘疾或家庭崗位歧視任何人的,那不僅是觸犯法例,更是品格及同理心出了問題。我也不歧視易哭的人,只是是否真的易哭,還是把眼淚用作「推job」的武器或受害人化自己,應該不難分辨吧!
朋友或我自己遇上的「職場公主」或「職場王子」也不少,這種人自私自利,加重團隊負擔。
我曾經有不止一位同事,無論年紀多大,有些即使子女正在就讀大學,叫她工作便哭:「我從來未做過」、「我擔心做得唔好」、「誰誰要求高」、「某某針對我」、「我已經盡了力」、「那位上級或同事欺負我」。哭是情緒表達,本來可以理解。但一個成年人,倘若在工作崗位經常哭泣,似乎情緒控制有點未掌握得好吧!
「我眼淺,請你原諒!」、「我易哭,請不要介意。」如果分派工作給你就哭,我當然介意及不會體諒, 過份利用別人的同情心或善良,當然是一宗罪。最生氣是,他們演技劣拙,其他人一眼看穿,不但侮辱自己,還當其他人白痴,罪加一等。我見過的「職場公主」,外形完全不是重點,只是面皮極厚,周圍哭搏同情,是最爛女主角!最誇張的一次,因為被投訴,一位公主向上級哭了兩小時。要哭的應該是那位上司才對,白白浪費了兩小時看真人閙劇,不說髒話已經很有教養,還要不悉破她們,好讓大家下台,被哭的上司既是受害者,同時也要反省一下是否緃容了這種公主橫行。
我面對著「職場公主」,一般會把紙巾盒放到她們面前,然後說:「哭吧,哭出來會舒服多。」待她們哭完,繼續對話。年中我不知浪費多少盒紙巾,來招呼這類公主。
另一招是「 black and white」,即所有工作分配以白紙黑字寫明,無謂有誤解,也無從抵賴,只要那些工作指示「客氣」就可以了。
「職場公主」是永遠諉過於人的,不要以為她們會長大,真心改過,不會的。
除了職場公主,令人驚嘆的是「職場old seafood」,他們無論擔任什麼職位,也會以為自己最「話得事」而「無大無細」,對上級、同級或下級的同事也完全沒有禮貌,總之以為自己是「老闆」的性格巨星,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吧!
唉,與同事相處的時間,可能對比跟家人的還要長,何苦神憎鬼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