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稚園的一角,兩位五歲孩子在大積木區正搭建一座城堡,其他不同年齡的孩子看到隨即加入,經過孩子們協商後,他們決定在城堡旁建造一個彎彎曲曲的大迷宮,孩子互相合作,砌得滿頭大汗,最後更有孩子提議坐在紙盒中,請同伴從後推他,成為紙盒小火車,在城堡與迷宮中穿梭,玩得不亦樂乎。遊戲中沒有教師的干預,沒有遊戲規條,孩子們自己「話事」怎樣玩,這正是自由遊戲。
要讓孩子自由遊戲(Free Play),是德國著名教育家福祿貝爾(Friedrich Wilhelm August Fröbel)於1836年最先提出的,翌年他創辦了為七歲以下兒童而設的遊戲活動機構,被視為現代幼稚園的始祖。他指需為孩子創造適合的環境與時間,且將自由遊戲視為學習,讓孩子決定玩什麼、怎麼玩,跟誰玩。
兒童遊戲權利更被聯合國納入《兒童權利公約》,公約並提倡給兒童每日最少1小時「自由遊戲」時間。香港的《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也提出半日制及全日制幼稚園,應每天分別安排不少於30及50分鐘時間,讓幼兒參與自由遊戲。
對孩子來說,每次參與自由遊戲,都是一趟自我學習旅程。因為自由遊戲由幼兒的內在動機誘發的行為活動,著重幼兒自主、自由參與、不受成年人訂立的規則及預設目標所束縛。幼兒可在「自由遊戲」中選擇遊戲的工具、方法、玩伴和活動區域,成為學習的主人。
孩子會按自己想法,自由組合材料,物料在幼兒手中是多變和開放的,當中能培養孩子不同能力,包括計劃能力、組織能力、合作技巧、溝通技巧和創意。自由遊戲過程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學習歷程,引發幼兒學習動機,產生多元學習經驗,體現出自主學習的精神。孩子們甚至運用自己的生活經驗構想遊戲情節,就像本文開首提及的孩子,用積木砌出城堡及迷宮,坐上小火車穿梭其中。
學校提供不同主題的自由遊戲空間,例如把課室變成光影區、跳躍動感氣球區、創意體能遊戲區等,甚至運用戶外形形色色的大自然物料,讓孩子自由進行探索,對原本不理解的事物,能從遊戲中透過觸摸觀察、思考或協商,來滿足孩子的好奇心、創造力和感覺意識。
不同主題的自由遊戲空間放置不同物料,例如咖啡麵粉漿、大小熟西米、什果玩水區等,讓幼兒從攪伴、揉捏、以指尖在咖啡麵粉漿中繪畫等,鍛煉幼兒的觸覺感官及舒發幼兒情緒;當幼兒玩水時以小手撕開、按壓水果片及觀察感受內藏花朵的冰粒慢慢溶化及散發出清新的香氣,幼兒以觸覺感受溫度的變化,同時刺激幼兒嗅覺,創造出多重感官的體驗;在形形色色的大自然物料,如水、沙、葉、花、石、樹木中穿梭,進行自己的遊戲。孩子透過觸模葉子、樹枝、沙、石等,探索不同大自然物料的質感來進行遊戲。
老師在自由遊戲中甚少介入,甚至不重視教師在遊戲中指導幼兒學習的角色,老師反而需「忍手」、「忍口」、放心、放手讓孩子自由玩。學校及老師的角色,是提供安全的供場地和物料而已,把學校室內與室外變成不同自由遊戲活動區,讓幼兒自由穿梭室內及戶外,並提供開放性的物料,讓幼兒探索。
教師靜靜地在旁觀察,會發現到混齡活動中不同年紀孩子怎樣互動、理解、跟人合作及表達。教師可觀察到孩子語言發展、社交特質、孩子在遊戲中物料的需要以及在設計自由遊戲活動中需調節的部份。
在家中實踐自由遊戲不難,大自然探索是一個自由遊戲的好選擇。大自然能提供新的感官刺激、新的物料來支持幼兒的遊戲,如樹枝、葉子、石塊等。我們鼓勵家長讓孩子進行自由遊戲時,接納孩子的想法、鼓勵孩子用行動去回應自己的遊戲、不給予明確的玩法及答案、以正向態度表達無條件的支持,家長是永遠支持孩子勇敢和自由探索的同行者。
若孩子自由遊戲時不注重安全、沒禮貌及不尊重時等,家長才適當的介入。自由遊戲過後,家長可與幼兒分享經歷和感受,回味歷程,更能增進親子關係及整理和鞏固遊戲新經驗。建議家長可多主動觀察和探索自己周遭的事物,就會有更多新發現和新點子,與孩子玩遊戲時會更投入好玩。現在就和孩子來一場自由遊戲,讓孩子帶你尋回童年的初心吧!
現代社會的孩子,其「閒暇」容易被成人精心規劃,讓孩子「過度」充實。有時候,孩子連想想玩什麼的時間也沒有。能為孩子童年創造「留白」的空間,在世界急速的節奏下,有機會讓孩子身心靈都有適當的沉澱空間,讓孩子可以獨立思考和探索生命無限的可能,「玩出快樂童年」是孩子成長重要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