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周文化

京都的誤會

看來我是永遠不會真心喜歡京都的了。

一直以來,當這樣的告白換來詫異反應,我都只敢默默怪自己。必定是平日言行舉止不檢點,給人矯揉造作的印象,若隱若現流露妙玉的潔癖,以致生張熟魏想也不想,便認為將我嵌進雲淡風清小橋流水的古城,雙方不會不賓主盡興。但是那句流行的英國俚語,不是說得很到肉麼,「勿以封面評估一本書」,別看我兩袖清風形容枯槁,一副與繁華富貴兩不相干的樣子,結論跳到任何日子在金閣寺前的池塘一站,就巴不得化成一尊石像;不不,那個意境太超然,簡直是生命承受不了的優雅,完全沒有高攀的妄想。

入門入得不對是主要原因。七十年代末第一次來,住在美國前男友知己的家,這人學問如何不得而知,迷戀東方的一切倒千真萬確,作為義務導遊也很盡責,和日本伴侶共築的愛巢肯定是民宿嗜好者夢寐以求的寶殿,明間暗間一應俱全,傳統地道到連座廁都欠奉。睡榻榻米的浪漫,事到臨頭才令人想起「書到用時方恨少」一類教訓,因為身上的肉不夠厚,躺下來骨頭噼嚦啪嘞響。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在各種不利環境下保持彬彬有禮,白天秀才遇着兵,晚上兵遇着秀才,痛苦罄竹難書。那以後,視京都若畏途,成田或羽田空港着陸,一心一意東京東京東京。

隔了多年陪J遊日本,在情在理不能不去關西,連清水寺都不曾涉足,你以為他肯乖乖飛回巴黎麼,於是硬着頭皮訂了家京都小旅館。最初倒也相安無事,臨走前一天搭火車去奈良玩了大半日,八九點回到旅館,誰不知接待處的職員冷冰冰說,你們只訂到昨天晚上,行李剛才我們收拾了,請另覓落腳地點。接獲晴天霹靂的逐客令,還是生平第一遭,一時之間又氣又急,加上言語不通,雞同鴨講百辭莫辯,差一點沒有當場窒息而亡。在東京或者大阪,我的應變能力大有發揮餘地,不住時鐘酒店住同志浴室,沒什麼大不了;然而這血淋淋的鄉下地方,入黑後烏燈黑火,街燈都不多一盞,茫茫人海難我不倒,人影全無才是死症。

幸好街角有間小小的派出所,經警察指點,找到附近民宿。定下心來,開始思前想後:早餐的時候,那個老闆娘神情不是有點古怪嗎,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態度可能不只勢利這麼簡單,不會是因為見到客人疑似同性戀者,還要是矚目的一中一西,冒犯了他們的聖潔,無中生有變個法子趕出大門吧?答案沒有,陰影常存,近年為了歌舞伎偶爾造訪,我往往選擇投宿大阪梅田,阪急火車四十五分鐘直達河原町,過了橋便是祇園南座,何必花了錢還要冒看人臉色的危險?何況大阪五光十色的同志夜生活非常精彩,氣氛教我想起八十年代東京,比蚊子放屁清晰可聞的藝伎之都強多了。

最近這次行程較緊,吩咐自己不可任性,諮詢見多識廣的黃先生,他極力推薦四條一間旅舍,說距離戲院很近,而且和我的一站購物商店相隔一條小巷,位置之理想可遇不可求。姑且一試,出入果然方便,三日兩夜安步當車,總算略略修正了壞印象。不過京都人的矯枉過正,倒是數十年如一日:記得五六年前光顧過的二樓文藝咖啡館就在附近,上網查查地址,抵埗後立即幫襯。下午客人疏落,氣氛尤其凝重,店主簡直把它經營成一首詩,美得太淒涼了,轉一轉身都有碰碎空靈之虞,教人停不了自慚形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