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像我一樣的「影」、「音」消費者,影片串流(如Netflix)和音樂串流(如Spotify),感覺上是同一回事,但在經營者而言,就大大不同。
Netflix今天市值1300多億美元(下同),大手擴充,邀請荷里活最有名的導演和演員拍戲,要成為另一強大媒體公司(市值曾一度高於迪士尼公司)。Spotify在四月上市時,雖曾衝上近300億元,但公司仍蝕錢,到了十一月,股價從七月高位跌了三成多,剛剛宣佈要回購股份去撐股價,對於一家(期待)高增長的公司來說,投資者總覺得不妥。
消費者的要求很簡單:從Netflix看到更多更多影片,從Spotify聽到更多更多音樂。但前者可以買更多影片和拍更多影片來滿足用戶,但Spotify可以簽一些新artists,提供一些音樂,做到人冇我有嗎?(那是一個有趣的問題,雖不是不能想像,但從串流音樂供應商到唱片公司,是另一個遊戲。)
我是Spotify的非付費用戶(1.91億用戶中的1.04億),卻同是Apple Music和Tidal的付費用戶──貪前者有更多的歌曲選擇和更佳的用戶介面,以及後者的Hi-Fi音質,我算慷慨和大力支持串流,但Spotify怎樣能贏我?我不知道。
但看目前形勢,明顯Spotify沒有把我看成目標客戶。他們口中最大的「困難」,竟然是找不到人手來改善技術,包括以machine learning,來為用户找到合口味的音樂。我不認為加入這些技術不好,但就不會因為Spotify能幫我找到喜歡的音樂而升級為付費用戶。
作為資深的樂迷,我有「權威」說出發掘自己口味的方法──一是憑直接聽到,覺得喜歡,如不知道是什麼音樂,便用Shazam(蘋果已購入的軟件公司)搜索;二是看別人的推薦,不論從音樂雜誌、社交網、朋友間口碑……總的來說,是較主動的。如果機器能透過我過去喜歡的音樂而替我找到「新」的啱口味音樂,嗯,不錯,但肯定不是最重要賣點。
假若Spotify把自己定位為一家科技、分析大數據公司,而不以音樂提供者為主,未免捨本逐末。用原來的比喻,如果音樂的未來就像自來水從水喉的源源不絕,那麼Spotify就像努力嘗試用科技去做出不同的濾水器,來吸引用户,以目前仍在燒錢的財務狀況,是否太早了?
給Spotify最好的忠告是,學Daft Punk所唱──Give Life Back to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