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同一件衣飾,你重複買得最多次的是什麼?」
條件有二:
1. 「同一件衣飾」不能指品牌恆常出產的固定型號,比如Calvin Klein某個cut的白色四角內褲、Nike的Air Force 1,Uniqlo的Heattech Tee之類,所以那件東西的連續出產時期,我們必須訂個上限,比如說,就「6個seasons或以下」吧。
2. 「同一件衣飾」的價格也不可太過便宜,令人多買亂買也不痛不癢,舉個例,如果對象是「用來紮頭髮的橡筋」或者「安全扣針」這類幾十元便一大包的「衣飾」,這條題目便沒有意義了,所以我們也要為這件產品定一個最低消費,比如說,價值為「至少1000港元」吧。
好吧,現在定義已清晰了,請回答。
My Gloria
我相信我生命裏面重複又重複買得最多次的「同一件衣飾」,是一副叫做Gloria的太陽眼鏡。
這副「黑超」是日本眼鏡品牌Effector和Undercover大概在六七年前初發的聯乘作品,同一形狀在連續兩三年內出了多款顏色圖案的variations,之後便停產了。
我買完又買當然並不是因為貪它是cross-over,而是真的覺得它把自己的面孔frame得很順眼(謙卑的人不敢用「好看」這個詞語),至少是令我比較有自信,是的,在下頭大,帽之圓周為61cm,設計給大部份人佩戴的眼鏡size對我來說不只偏細,還細到看起來有點「鬥雞」,大家戴起來超級oversize的型號對我來說才是剛好,而且即使size對了,眼鏡這回事,真是圓方粗幼斜平差一微米戴在你面上效果都差別很大的……總之不是戴什麼鏡框都不出事的我,難得找到了個心水款,便應抓緊,多買幾件儲備,因為今次一錯過,下次不知幾時才有甚至還有沒有……
但黑超這種時時又戴又除的東西,遺失損毀率之高,令我由全盛時期各種顏色加起來廿八副,幾年之內便夭折到現在的一副半,意思是,還有一副完好在服役中,另一副螺絲鬆脫了,應該整得返但未得閒去整所以算半副,其餘的都是各種的死於非命─遺落在各種飲食場所交通工具上;淹沒在自己家中的衫山褲海中;神秘地從自己的大衣袋褲袋恤衫袋中逃脫;被自己或朋友坐爛;被街上盲毛連眼鏡盒撞成粉碎;被人家小朋友一手從面上摘下搣斷……各種意想不到的慘劇,保證可以開拍一套黑超版的「死神來了」!
然後,到了兩年前左右,全個地球還買得到的全黑Gloria,我深信都已被我買光了,去信請求Effector重新生產也沒用,回覆說因為是collaboration,Undercover那邊不首肯也沒法單方面復刻!
你知道為了多幾副替換我後來做了什麼?把每副已損毀的眼鏡殘留的完好部份抽出作「器官捐贈」,然後用A的框B的鏡片C的左腿D的右腿E的螺絲……重組出一副完整的。
蘇格拉底SHOPPING論
至於這個故事的前傳「到底那28副Gloria是如何一副一副地找回來的?」恐怕是一部無法濃縮的長篇小說,只記得當日的艱辛令我學懂今天這一套「重要的東西買三次」!或者這才是付了昂貴學費後應該汲取的精華吧!
是的,隨着28位Gloria逐一離我而去,我早就啓動物色接班人的計劃,我知道下一位未必比Gloria更好,而且肯定不比先入為主的她刻骨銘心,但為我「遮擋呆滯目光/隱藏水腫/假扮有型」的工作,總得有誰來負責吧,touch wood 講句萬一日後有天Gloria全族滅絕,到時才張羅候任人選也很揦手唔成勢吧?
這個星期,終於給我找到另一副一試便覺得「似樣嘞」的Gucci太陽眼鏡,我從上一頁人生慘痛教訓學會的是,趁還容易買,一次便先買三副!(雖然也要同一天跑三個地方才買到。)
這等同於一見鍾情便求婚,係就係有啲博,但萬一真是Love of your live,因為孤寒、懶惰、心大心細、優柔寡斷而恨錯難返,你大概會好憎恨自己吧,但凡「有feel的」「叫糊的」一買便三件,即使落錯了注,損失的大不了是比平時多兩份的價錢而已,怕只怕「對了」而沒有買,損失的恐怕就是後來頻頻撲撲尋尋覓覓的忐忐忑忑悽悽慘慘戚戚了吧?
但當然,買對了,但在你後來漫長的人生中如果碰上了「更對的」,也是好煩。
買東西如談戀愛,遇上有潛質的應否馬上重槌出擊?蘇格拉底叫柏拉圖去採麥的故事你聽過吧?叫他去shopping大底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