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周文化

黃偉文專欄:時裝精搬屋記

七月下旬,租住單位天花離奇爆水管,出現室內落雨的詭異景象──容祖兒安慰說,她初入行時跑馬地家中失火,全屋付諸一炬,之後事業便上正軌,陳偉霆住所爆水管水浸至膝頭,從此發過豬頭──我其實半信半疑,但這種別出心裁的開解,令人深深感受到友愛,也是非常溫馨。

不過突如其來的搬屋,才是今期戲肉。

八月初朋友離開,才懂得感激遷居引起的費神和狼狽,竟是分散注意力麻木感情的最佳方法。物理心理上同時move on。

太集中精神於收拾遷徙的唯一缺點是,腦裏再騰不出空位找個可供寫稿的時裝題目,唯獨可以談談時裝愛好者搬家之苦。

假如我是鄭秀文

世界之所以平衡,因為人各有崗位,各有職責──當然也各有苦樂,辣與唔辣。

所以一直很安於做我的黃偉文,從不羨慕妒忌任何人,但搬屋太煩,難免軟弱,心想,如果我是鄭秀文或其他標準身材的時裝精該有多好,工作時可以在互相幫忙的情況下,安心借用品牌的press sample穿用,用完就還,不儲起一片雲彩……總之不必像我這個size 56的人必須購置擁有那些衣服才能有衫出席場合,否則便穿不下品牌的樣衣。

請別誤會,我仍然深愛時裝也enjoy shopping得很,但已過了「愛就要擁有」的階段,懶哲理的說法是,有些東西我已經可以 “to love but no to have”,工作時穿穿就好,之後完整歸還,有了穿的時候那美好回憶就夠,毋須把實體紀念品永久留在家中……徒添搬家時的額外負擔。

有商有量的seeding

也許都不是行業秘密了,品牌們力推的某些型號新商品有時會免費送給一些他們喜歡的公眾人物,希望他們在公開場合穿用,或者post在社交網絡,是為”seeding”,但別說不合自己風格的seeding未必用得着,真正合用的有時也有分「很想經常用的」和「很想用一次的」,後者往往造成很多在搬家時的負擔,帶走有點太佔位置(這兒是香港),但新簇簇的狀態完好的產品,放棄太浪費,送給親戚朋友嗎?有時因為他們和你的style和size不一樣而不知「還」可以給誰,是的,「還」,因為其實已經盡力給了不少,他們也「捱義氣」收容了不少。

我知這話聽起來有點晒命,請求你相信我的良知和人格,我是一直對各大品牌給我的seeding極之grateful,也深明如果有一天完全沒有這些sample心情會多低落,但近年我真的開始跟相熟公關人員積極溝通,以前他們會直接禮物送到鄙人家中製造驚喜,但以後我倒是希望能彼此有商有量,在seeding之前開心見誠告訴我想seed給我的是什麼產品,不太像我風格的,或者可以借用而不必擁有,便敬謝不敏,因為我都明白這些seeding產品是有限數的,把我不需要擁有的sample省下來送給其他藝人名人KOL,產品可以得到更好的曝光又不致浪費資源,也許是更win win win的策略。我以後搬家時也少一點內心交戰。

易被曲解的事情講多一遍,我希望通情達理的人看到以上這個建議覺得文明體貼而不是臭串。

為什麼不賣二手衫?

繼「你著過的衫怎處理?」之後,最多人對我的好奇是「點解你唔賣二手衫?」,詳情我以前在專欄裏寫過,簡單來說,就是「畢竟真愛過才買的,總之不太容易手起刀落話揼就揼」,況且一件100元買回來的衣服,穿完擱在倉庫裏它仍是「100元買回來的」,拿去任何形式的二手衫系統裏放售,比方說賣了10元(市價大概也就10%–20%吧),我等於officially把一件我愛過的衣服貶值為10蚊雞……你要知道,一個品格高尚的EX是不會在分手後貶低前度的。

但留着也真是好苦的,我為舊衣服已經租了個3000呎的貨倉來存放租了差不多10年,而且也快將爆棚了,也得重新想想是不是絕對不可以二手放售?

是的,我絕對願意捐給慈善機構,但回收舊衫捐贈的團體好像已不多,而且不嫌我的衣服太怪異的人恐怕也難找吧。

可以免費送給「任何人」嗎?不考慮,因為免費得來的東西,任何人都不會珍惜,我還是想我以前的「愛衫」找到愛惜它們的新主人。

這次搬家,倒是想通了一些事情,可能我開始願意把某些特定的東西平價轉讓了,一來如上所說,seeding物品的數量太多了,為此月月交租實在不是辦法;二來因為近年street fashion成為主流,回看這五六季買的衣服,保存了精湛工藝或難得物料的委實不多,值得keep的東西其實寥寥無幾,要放棄也不是太難了。

……搬一次屋也如此多事情要考量,不禁令我想到,如果「斷捨離」有相反詞,一定是形容我這種人的,叫什麼呢?大概是「連要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