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用「人車爭路」這四個字詞來形容香港土地供應問題的那個人,萬萬估不到好多年之後居然演變成「人篋爭路」,不明白我在說什麼的請隨時坐車落去佈滿內地旅客的廣東道看看。
是的,就是因為家人看到這一幕「一人一篋裝住先」引發了「點解佢哋要咁呢?」的疑問,於是我們才有了上一期的《一手可以拎起幾個shopping bags?》的嚴肅學術討論。
我當時本能的回答是:其實我哋去東京都係買成咁㗎啦,不過我哋情願「論盡」啲拎多幾個紙袋之嘛。
我們不想核突於是捱苦,他們貪舒服情願唔型,人各有志啫。
一個人從「賺到錢」到「賺到錢又使得型」中間是多少年,不,多少代的修煉,大家都心知肚明。
不過在我的case,唔想拎袋除了因為儀態上的考量,最大的原因當然是物理學上的──懶!。
「空手而回」的美學概論
自從網購變得方便又普及之後,誰都逼不到我雙手負重,不過因為真人實體的shopping是另一種無法被取代的樂趣,所以買了東西後也無可避免要考慮一下拎袋的問題。
香港當然有主場之利,我最常消費的店多數都含送貨服務(或者倒過來看是因為肯送貨才有資格變成我的心愛舖頭吧),即使有些規模比較小無法應付delivery的舖頭,本地居民熟哂地形,總能輕易便設計到「唔使點拎」便快快上到自駕車的士Uber的方法吧。
所以真正要命的日子,是出國遊埠那幾天!
為了去trip唔拎袋,多年來也累積了好幾套懶招,想起來那些招數的變化原來也見證了這幾十年來的世界變。
比如九十年代中,宅急便尚未算易過食生菜之時,往東京血拚會特地住進銀座某小小Boutique Hotel,房租貴而且得忍受有點不摩登的豪華裝修,但他們有個獨步天下的優點,你在全東京任何地方shopping都好,買完keep好單據抄低地址便不用拿袋,因為晚上你回到酒店後把一切資料交到櫃台,酒店方面翌日便有專人按照你給的指示逐家逐家shop特地回去,幫你收集好貨品送回你的房間,真是另類的奢華!
千禧年後如果去歐美大城市,又在大百貨公司或名店開了單,我會叫店方把shopping bags當天之內送回酒店不用手提,如果明知這個城市有好多小店,便盡量把小店集中在同一天逛,然後在那天忍痛花錢book車book司機,一買完便fing上車,是,我知道是好肉赤的方法,但荷包出血點都好過雙肩脫臼,車租誠可貴命仔價更高!(但當然做人嘅嘢又點會話計得咁準,所以明明話group埋一齊只訂保母車一天結果變成一book三五日也是常有的事,唉!)
西遊寄
十多年前買過很多人聽過但很少人試過的「環遊世界機票」,而且也盡了「維皮」的責任每個洲去足三個城市,中途最苦的只有兩件事:一,要在人生路不熟的城市找個「未夾過」的陌生師傅剪頭髮(當然就成了我人生中最「瀨嘢」的理髮經驗);二,一路行街一路買嘢一路要搵郵局寄嘢,有時是新買未合季節穿的新衣,有時也夠膽死keep起新衫即著而把旅程全部穿過未洗的臭衫塞進大小紙皮箱中寄回去(對呀,否則離家兩個月喎,我等天生購物狂行行吓點拎得哂呀?)。
當年除了不斷找郵局狼狽點又浪費時間點之外,邊走邊寄這方法倒算是最實用的。
而且也因此種下了現在最愛那招「寄咗唔使拎」的因緣。
是的,近年去trip,如果又是大城市的「大百貨公司或名店」,我買完東西都會叫他們立即ship回香港,如果不是太小的舖頭一般都願意照做,頂多要收點郵費,但信我,一定cover到的,因為這樣好處便不只你當天舒舒服服不用拎袋,回程時又不怕過磅罰錢,而且因為這樣一寄便可視為「外地郵購」,當場便可以不收稅款,一來減少你去機場時排隊蓋印拿退稅的時間負擔,二來那些退稅公司是有收你一個數目不少的手續費的,如果你不用退便這筆handling charge都慳番,一定抵得過你所付給DHS、Fedex或者順豐那一筆的。(唯一難度是你要盡量令自己全個trip都這樣做,否則你只要有一張退稅單便功虧一簣要回去排長龍,所以還是要有點技巧、狠心和運氣的!)
這是我近年真正在用而且不斷向朋友推介的免拎袋方法!吓,唔夠100種方法?有一種work咪得囉,仲要多99種做乜啫?放低啦,腦袋裏的拎也是拎的一種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