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搜索結果所得,截至八月二十二日,本港七月至八月共發生二十七宗舊樓外牆或內部石屎剝落事故,共造成十人受傷、八架車輛和一間排擋受損,其中兩幢大廈更在短期內冧兩次石屎,樓宇老化及維修問題亟待關注。
人老樓亦老,這看似是無可避免之事。然而,記者翻查屋宇署網站資料發現,在最近個半月冧石屎的涉事樓宇中,當中十六幢早已收到當局發出的強制驗樓通知,但十二幢未有遵從驗樓及完成維修,僅有四幢大廈遵從。
其中一幢尚未遵辦的樓宇為兩度發生冧石屎事故的旺角道寶安大廈,該大廈早在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就接獲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通知,但事隔八年,亦即是今年三月方向當局提交檢驗報告,預計於七月下旬商討有關修葺工程的招標事宜,冧石屎事故正是在招標前發生。
惟寶安大廈其實早於二〇一八年向市建局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不過當時被評估為風險較低,直至三年後,亦即二〇二一年才獲批資助。其後,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又因新冠疫情和限聚令而未能如期進行業主大會,經市建局批准而延期。結果,寶安大廈從二〇一四年接獲強制驗樓令開始,到今年七月開始商討工程招標事宜,足足拖足近九年。
在現時強制驗樓計劃機制中,樓宇業主立案法團須在收到驗樓令後的六個月內訂明檢驗,十二個月內訂明修葺,若樓宇並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有關業主可獲額外三個月時間,否則屋宇署會在逾期後一個月內發警告信。然而根據審計署的報告,截至二〇二〇年四月,屋宇署共發出約八萬二千份強制驗樓通知,41%(約二萬四千份)不獲遵從。在不獲遵從的二萬四千多份個案中,53% (約一萬三千份) 在限期屆滿後逾三年至六年半仍未遵從驗樓令,28% (約六千九百份) 的業主從未獲發警告信。
綜觀全港,截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逾一萬八千幢樓宇被涵蓋在強制驗樓計劃範圍內,但目前僅有七千多幢大廈收到強制驗樓通知書。截至今年五月底,在收到驗樓令的個案中,有近六成(即四千多幢)未完成驗樓,有約四成(即二千七百幢)已經到期。若按照屋宇署於二〇二〇年確立、每年完成六百幢驗樓的目標,至少需要二十五年才能處理未驗樓的四千多幢樓宇及一萬一千幢尚未收到驗樓令的積壓樓宇,並且還未計今年後新涵蓋的樓宇。未來,舊樓冧石屎依然是一個不定時炸彈,潛藏在我們的都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