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要消失在大眾眼前的石籬邨第十、十一座屬於第四型徙置大廈(Mark IV),這一類型的徙置大廈建於一九六五至一九六九年間,原本共有六十五座,分散在全港各區。隨着舊式公屋被清拆重建,成為新式屋苑,舊式的長型大廈已逐漸消失。位於石籬二邨,被和諧式公屋圍繞的石籬邨第十、十一座,便是香港僅餘的兩座第四型徙置大廈。
前房屋署建築師、香港大學建築學院客席副教授衞翠芷博士指出,第四型徙置大廈如同香港公共房屋發展史中的「轉折點」,其建築有着「承先啟後」的地位。細看其結構與空間,能夠發現政府循序漸進地改善市民生活環境。然而,因樓宇安全問題,第四型徙置大廈終須被淘汰。
Mark 4里程碑:屋邨首設電梯
「第四型徙置大廈可以說是在演變長河的中間,大家都在找尋更理想的徙置區。」
回溯長河之始,一九五三年石硤尾大火後,首批共八幢六層高的第一型徙置大廈於一九五四年底建成。衞博士如數家珍地說出「工」字型的第一型徙置大廈的特點,包括一層共六十四個單位,六十四戶共用六個洗手間,沖涼格內沒有自來水供應,每層只有兩個水喉。居住環境狹窄,只有一種大小的單位,每個單位都會住五個人,不論住客是否來自同一個家庭。若以現時的標準衡量,生活環境當然是強差人意,「當時有屋住已經好好,所以大家都很接受。」
隨後,第二型徙置大廈的單位增至兩款,第三、四型徙置大廈更已演變出三種戶型,標準單位約有十二平米,大型單位是標準單位的兩倍,小型單位則為標準單位的一半。戶型增加之餘,每名住客所擁有的居住面積同時增加,每位居於第一型徙置大廈的住客所享有的人均空間為二點二至二點三平方米,第三、四型徙置大廈則增加至二點四到三平方米,可見居住環境慢慢改善。
「第四型徙置大廈最大的里程碑,就是開始有電梯。」於是大廈便可以開始向高空發展,並興建至十六層。這些徙置區電梯的特色,就是不是每一層也停,而是只停於地下、三樓、六樓、九樓、十二樓和十五樓。衞博士翻查資料時,發現由於擔心徙置區的市民不懂得使用升降機,當時曾開會研究應否請人操作升降機,不過最終因不化算而作罷,衞博士笑言,「現在會覺得匪夷所思,但正反映了時代。」
設計不斷改進
第四型徙置大廈在結構上也有改變,第一型徙置大廈以剪力牆(shear wall)結構為主,第四型徙置大廈則結合剪力牆和樑柱式結構(column and beam structure),漸見新型屋邨的模樣。早期徙置大廈並無獨立廚廁,這些公用設施設於兩翼之間。第四型徙置大廈則與目前的新型屋苑類似,電梯、垃圾房等公共設施設於樓宇中央,不過中間仍有少量住宅單位。「大廈呈“T”字型,中間有core,有電梯,幾個單位,隔離兩邊就有公廁,core界乎於成型與未成型之間。」代表樓宇由層板式建築(slab block)過度到塔式建築(tower)。
第四型徙置大廈原本的設計,並沒有獨立廚廁,但目前石籬邨的單位內,已有獨立洗手間,亦設有爐頭。衞博士估計原因在於香港總督麥理浩在一九七二年提出「十年建屋計劃」,「其一目標為不應有任何人冇屋住,不只在新界多建屋,也要upgrade現存的徙置區,要有獨立廚廁。」其設計不斷改良,迎合社會所需。
建築之彈性
石籬邨第十、十一座於分別於一九九九年及一九九七年改建為中轉房屋,體現了建築另一個要點—彈性。由其轉變過程,可以看到建築「愈來愈人性化和以人為本」。昔日,「徙置房屋只供因受天災影響而無家可歸的市民居住,六十年代後才轉變成扶貧政策。」目前,受政府發展清拆、市區重建或災害影響而失去居的住戶,在臨時收容中心住滿三個月,通過「無家可歸評審」並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在輪候公屋期間則有機會獲安排入住中轉屋。另外,中轉屋亦接納受家庭暴力或離婚的公屋住戶申請。衞博士表示,石籬邨的兩座大廈能轉為中轉屋,代表其設計富有彈性,可以讓不同人士居住,「要不斷更新,來解決當時的問題。」她表示,「無論何時,建築都應當如此。」
舊廈終須一別
隨着石籬邨第十、十一座清拆,也意味香港僅存的第四型徙置大廈即將消失。每當城市的舊物被消失,總會引起有關保育的爭議,她表示,談到保育,有幾個問題可供大家思考,「想保育什麼?有什麼值得保育?是否有文化價值?」
衞博士坦言,第四型徙置大廈的消失是必然,「很遺憾,但一定要被取代。」現在的樓宇可以使用一百年,但一九六○年代的建築技術有限,以五十年為限。目前大廈已相當殘舊,為安全計,必須清拆,她強調「如果所有舊樓都不能拆卸,城市就不能發展。」同時亦不禁反問,「為何有的時候又不懂珍惜?」至於她,則會以自己的力量,留住舊式徙置大廈的光影,繼三年前出版的著作《一型徙廈的設計基因──香港公屋原型》,正在籌備新書,從第二型徙置大廈談起,說到第七型徙置大廈,並研究現今的公共房屋設計,繼續追本溯源,寫下香港公屋發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