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難的決定有兩個:「紋身」和「婚紗」。
| 紋身 |
像Karl Lagerfeld這種專業嫌三嫌四的處女座當然會說得出:「我覺得紋身好恐怖囉!好似成世人比人困住咗喺條Pucci花裙入面咁囉!」這種話。
(天生五時花六時變的雙子座如我,不紋身的理由只有一個──實在想像不到世界上有個圖案可以連續對住一世人而不厭倦,事實上,兩星期都難。)
萬一像電影《Hangover》一樣,斷片後去紋醒來後才發現一臉圖騰就大鑊了,科技應該未進步到可以幫我不留痕迹地「洗底」吧,如果我的「紅館理論」成立,「清除人生污點的唯一方法就是搞個更大的污點出來蓋着它」,那麼愈描愈黑的紋身顏料最多可以「冚」多少層?正常人一隻臂一個背又可以容納幾多次愈畫愈大?
又有一派學說叫做「改變不了現實便改變心態」,就算我叻到扭曲自己由討厭變做深愛tattoo,那麼紋上癮也是一件極可怕的事情,是的,人類所有禁忌或心理關口只要被打破一次便一定有下一次甚至下n次,你的紋身朋友裏面請問有哪個真的忍得住「只紋一個」便從此收手?誰不是像吸毒一樣愈劃愈多結果由趣趣地一個半個蔓延到雙手雙腳無一寸「淨土」?
又,重提雙子座的身份,我覺得比起同人「撞衫」我更不喜歡的是同人「撞style」,但那種gel個新派蛋撻頭再配副眼鏡和大鬍子,為了遙遙呼應兩條幾乎已經再看不到皮膚色的「大花臂」的Portland Style……我覺得成個package照單全收便一點自己的風格都沒有,怎麼還有這麼多人覺得有型?
好吧,就算以上種種都是我想得太多的first world problem,還原到最基本我只問一個問題:你見過的100個別人的紋身之中,有沒有十分一你是真心覺得cool而不是「咦!乜咁嘅?」的?求你千萬不要太有自信「如果我嚟做一定好過佢啦!」,因為那核突又搞笑的90%紋身者最初都是這樣想的!我其實一直鼓勵人創新冒險,不過undo唔到的就諗清楚啲嘞!
| 婚紗 |
另一個人生必經的舉手不回叫「婚紗」,是的,揀老公「衰咗再嚟過」大家都不必面紅,但穿了件肉酸的婚紗獻世難道你好意思再嚟一嘢「補中」?尤其是這個時代拍照如此方便,想留底和不想留底的統統不可磨滅!
最衰那些不斷散播「女人一生最美麗就是穿婚紗的一刻」這種有毒思想的人,老老實實,你見過邊個friend一世最靚嗰日真係佢結婚嗰日?大家讚靚都是因為基於禮貌與同情心吧?同一個人平時我真係有見過養眼好多和索好多的狀態的,總之通常都不是忙到裙拉褲甩瞓唔夠,仲要化個一世都未試過咁濃嘅妝的日子。(所以,信我!一個人想靚,真的無必要試新嘢,記低你日常唔覺意有最多人讚美那天的樣子,在重要時刻設法100%重現就好了。)
所以幸好我是formal wear其實無乜大變化的麻甩佬,而不是由五歲已經開始被迫憧憬,結果愈是諗得多愈錯的傳統婚紗用家──女人唧!
壓力太大了吧?換句話講即是「你只有一次機會,要揀一套成世人最靚的衣服!」
點揀呀大佬,人天天都在變,我預計到未來三個月自己的身材、面口、膚質、髮質都已經很好了,怎麼可以一早「諗定」那個不知遠近的「第日」,到底穿什麼最好看?還未計算氣候、潮流、環境、觀眾,和你老公係邊個長什麼樣子咩嘢style這些變數呢?
如果我是女人,大概只適合一時衝動閃電結婚否則為了穿什麼便拖延到90歲都未嫁得出吧!
說起來,紋身和婚紗,這兩個造型上舉手不回的人生最大難題我都不必應付,真的好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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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MAN WONG黃偉文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