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力:「我紋身唔同你哋㗎, 你哋紋身會喺本簿度揀自己鍾意嘅圖案。我冇㗎,肥佬鍾意紋乜咪紋乜囉。」
阿力與阿波一樣,曾經有段時間經常進出監獄。但阿力進出監牢的次數更多,日子更漫長。甚至,有段時間,阿力覺得在牢內的生活,比牢外更適合自己。
七十年代初,只有十歲的阿力終日流連街頭,累了,就在公園露宿。「嗰時阿爸行船嘅,幾年先返一次。阿媽又管得嚴,咪同佢唔啱囉。而且自己又鍾意去玩,所以咪唔返屋企囉。」
「嗰時家住灣仔,玩開也是灣仔一帶。有次,有個大人請我哋成班𡃁仔出去飲飲食食,全部唔使錢。夜晚玩完啦,我咪返公園瞓囉。佢請多幾次,雖然冇正式講乜嘢,但我知道自己已經跟咗佢,算係佢嘅人。」
「閒時成班𡃁仔又會去分域街碼頭,等啲鬼佬水兵落船,帶佢哋去自己相熟嘅酒吧消遣,同埋紋身。嗰時唔係為錢㗎,只係想佢哋(酒吧、紋身店)多啲生意,有時酒吧又會請我哋食吓嘢咁囉。帶多幾次啲人上去紋身,漸漸就同紋身店嗰個肥佬(老闆)熟咗。有日,肥佬叫我第二朝開舖前一個鐘頭過去。嗰時我都唔知乜事㗎,第二日上到去,佢就叫我坐低,就係咁,就幫我喺心口紋咗兩隻小妖啦。過程只係幾十分鐘,印象冇乜㗎,只係記得佢同我講『睇你個樣都係會出嚟行㗎啦,紋咗似啲啊。』如是者,我身上的所有紋身,都係佢免費幫我紋。」
那年,第一次紋身,阿力十三歲。
其後,跟隨「大佬」辦事。累了,回到街頭露宿。十七歲開始被判入勞教中心,之後多次進出監牢,日子久了自覺牢房生活更為安穩,「起碼,有瓦遮頭,三餐定時定候。」
有段時間甚至剛出獄,就想辦法犯些事,盡快返回獄中,直至三十多歲那年,阿力被判了他人生中最長的刑期—六年,扣減假期後,服刑四年多的阿力不想再在監獄度過餘生,就決心改過自新。出獄後已是四十多歲,還是在街頭露宿,以散工維持生計,這樣漂泊的日子,一過就是二十多年。
直至某天遇上「同路舍」的義工,「嗰次班後生仔嚟探訪,一傾就同我傾成幾個鐘,都未試過同人傾偈傾咁耐,平時我唔講嘢㗎嘛。」之後阿力漸漸成為機構的義工,兩年多前更成為正式職員,以過來人身份幫助他口中的「街友」。協助「街友」重新接觸社會、重過新生活,就成為他的目標。
成為機構正式職員後,阿力租了一個單位,六十多歲終於有自己的家。之後又遇上「阿花」。「同事知我鍾意狗,就喺阿花BB時俾咗我養。」「佢啊(阿花),最鍾意夜晚跳上張牀喺個窗望街,有時又會上牀同我瞓。」
「依家可以話係我最開心、最安穩嘅時間。起碼我返屋企嗰時,有阿花好開心咁歡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