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白日之下》上映,隨即引起不少討論。電影中,記者的報導令院舍被取消豁免令,一邊受着苦卻一邊珍惜着這片瓦遮頭的院友們因而被驅離,在大雨中指罵趕赴現場的記者「害人害物」。有當年置身現場的行家曾向我描述過他看見的茫然眼神。這個場景引伸的思考貫徹了整部電影—怎樣才算做對了一件事?
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在觀影後於社交平台上發文,就此作出深刻思考。他留意到,電影對白很強調成果,例如「可能我們試過一千次都沒有用,但說不定這次就會有改變」,認為這是典型的「效果論」與「價值論」之辯。他引述捷克作家哈維爾所言:「所謂希望,並非確信事情總會有好結果,而是不論結局如何,也肯定有其價值」,加以分析。說白一點,就是當我們做一件事,意願良好、價值正確,在全力以赴過後,結果卻未如人意,即使徒勞無功,也不能斷然否定踐行信念的價值。電影中的角色亦似有覺悟,所以才會說出「惡未必有惡報,但我會選擇公義和善良」、「唔好為咗做啱一件事而內疚」。
現實中的偵查記者,他們如何恪守專業,鍥而不捨、無懼無悔地追尋真相,讓我們以「劍橋」、「康橋」事件切入,從電影未及詳述記者日復日、繁瑣乏味的扎實調查工作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