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一喜歡春天的地方是它的新綠,處處見青葱,養眼。原來綠色是我喜愛的顏色,最近的證明是朋友送我禮物,要我挑顏色,我很快便挑了豆青色,原因是它帶着一種清爽又愉快的氛圍。回家將小心意放出來,才發覺自己的身外物中,不經意已自成一個綠系小森林。
就算在這繁囂城中,某些角落、道旁,到了這個季節都令人眼前一亮,樹木花草都從冬眠中醒過來,昂首挺胸。坐車時被擠塞的交通所困,窗外一株鳳凰木綠葉婆娑,立刻感到被療癒,焦躁盡消。有幾天特別風和日麗,空氣清爽,令人願意在陽光底下多走動,走遠些,離鬧市越遠遇上的綠色也越多層次,深淺濃淡中又一點點一叢叢地開出了奼紫嫣紅,大自然是如此這般的教人百看不厭,謙卑無語。人的肉眼也是最厲害的廣角鏡,沒有任何最先進的攝影鏡頭可取代,最棒的攝影師也捕捉不到一個人眼內看到的被觸動到的那一瞬間。「她穿著的一件曳地的長袍,是最鮮辣的潮濕的綠色,沾着什麼就染綠了。她略略移動一步,彷彿她剛才所佔有的空氣上便留着個綠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兩邊迸開一寸半的裂縫,用綠緞帶十字交叉一路絡了起來,露出裏面深粉紅的襯裙。那過分刺眼的色調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夠若無其事地穿着這樣的衣服。」這真是我讀過的最刺激的綠色,張愛玲描述的紅玫瑰王嬌蕊,身上每一寸都是誘惑,只有她的筆墨可以形容。在春天讀這些文字,一不小心是會犯思春症的。所以說春天不是讀書天。
不做任何事,長時間靜止看着一道風景對我是毫無難度的,近年流行一個說法:「放空」,是我從小就會的事,不就是安靜地看着空氣發呆嗎?不費吹灰之力啦……但好像有些人總是做不到的,殘念呢~冬天漸行漸遠,天氣回暖,適逢其會去踏青,看小山小水洗滌身心時,就找個位置坐下什麼也不做不想望着前方,天然的青山綠水是最佳景緻,比電話應用程式或電腦視窗放出來的「靜心」、「冥想」之類的虛擬實境更實在。親臨、感受和接觸是必須的,整天躲在冷氣間被藍光照射,不如站在潮濕的陰天下看一會花圃的綠色,寧可事後咒罵回南天討厭,也總好過對四時更替無知無感,當我們還是血肉之軀而非機械人的時候。
如果四季也代表人生的四個段落,那春天亦實在是很「青春」的,那麼的令人煩躁不安,那麼不知為什麼的蠢蠢欲動,像天氣那麼反覆,好的時候令人愛煞,壞的時候令人想殺。十八廿二是青春也是春天徘徊的氣溫溫度。
春分那天好天氣好心情,在城中一角放空看人,年輕人穿什麼顏色也好看,綠是冷色也是暖色所以很好搭配,在陽光下看見嫩男少女份外燦爛,可是現今的懵懂少年表情都比較呆滯,言詞都比較有限,眼睛很多都被眼鏡片遮住,發不出星眸光芒。而且人手一機,心繫電玩,走路時目中無人,難怪無人改進市容,因為沒多少人會認真看,這個城市的未來主人,可能從未展望過五呎之外的空間,遑論抬頭望萬里長空,張眼看遠山白雲。倒是遊客們對舊區滿是好奇,東張西望,大紅燈籠為他們提供異國風情,一對小情人被他們拜託幫忙拍照並順便問路攀談起來,年紀輕輕的他們英語流利,笑容可掬,自己交談時說普通話,句子完整的,教我不由多留個神,二人唇紅齒白眉清目秀,如斯景色才教人如沐春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