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事(上)‧被捕】留有案底的社工 從七十年代的艇戶事件走過來 ─ 馮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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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事(上)‧被捕】留有案底的社工 從七十年代的艇戶事件走過來 ─ 馮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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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末期,在油麻地有一羣水上人家,又稱為艇戶,因為身處的居住環境惡劣,於是多年來向政府爭取上岸。1979年有社工自發組織協助艇戶到港督府去請願,租了兩架旅遊巴,卻在紅隧出口被警方拘捕,以《公安條例》檢控。事件中,11名社工被判留有案底,馮可立是其中一人。當年的社工,火爆熱血得很,行動介入事件,被捕好像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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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無Banner,又無大聲公,咩都無。」回憶起這段近四十年前的被捕往事,人稱立叔的馮可立顯得氣定神閒,哪怕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被捕,僅僅因為他是有份協助組織艇戶的社工,並沒有做出任何真正能夠威脅到殖民政府的行動。

社工經驗開了眼界

踏上社工之路,源於大學時期加入了香港大學的學生會,當時的學生會會長是陳毓祥,第一次經歷示威遊行,是70年代的「反貪污、捉葛柏」運動,那些年的香港,貪污舞弊仍然很嚴重︰「那時我還是學生,很自然便熱血沸騰。」立叔說,進了學生會後,看到了很多社會上發生的問題︰「就開始有火了,燒到依家,都燒到乾哂。」話畢一笑,這一把火,燒了四十多年,口裡雖說已經燒乾了,但看見社會上不平之事,立叔仍然有火,「睇見今日嘅房屋政策,真係火都嚟!」。

大學的時候,他仍未修讀社工的課程,然而那個年代,《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未曾出現(該條例於1997年生效),不需註冊或登記才可以成為正式社工。於是,沒有社工專業的立叔,畢業後進入了社福機構,做了兩年社工,開了他的眼界。

那兩年,立叔被分派到公屋及木屋區。「記得有一次,我和一個年輕人在籃球架下面聊天,那個人才17歲,但已經轉過七份工,讀完小學便要出去工作,他跟我說︰『你唔好同我講資本主義,我知道咩叫做剝削』」,聽完之後立叔當時有很大感慨。立叔說,接觸基層才真正看到社會的另外一面,到底是甚麼模樣,也因為這個想法,才決意走進社會工作的領域。「如果你唔去睇另外一面,你會覺得有班人好衰、好懶,會有好多偏見,直到你深入去睇,就會發覺香港唔係烏托邦。」

從前讀書的時候,對於社會的概念並沒有那麼具體的看法,直到工作後,才意識到,甚麼叫做社會︰「你看見大量貧窮的出現,你要去了解貧窮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human service是面對很多人生苦難。做這一行,睇見咁多苦難、唔公道的事情,你話無火點得?」

整個訪問之中,立叔提了很多次,「有火」這一回事。

和平示威都比人拉?

做了兩年社工,又再回到校園讀書,修讀社會工作的專業,之後又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做了十年社工。於1972年成立之初,立叔說,這個機構當時在社福界被稱為「奇蹟」。為甚麼?「大膽囉,一般社工都是在房仔裡面跟進個案,但這個機構是走出辦公室,做很多社區的工作。」立叔更笑言,因此他曾參與過的示威遊行,數也數不清了。

直到「艇戶事件」,他首次被捕,未曾預料過︰「和平示威都比人拉!」還記得兩輛旅遊巴剛出了隧道口,在灣仔,就被警察截停了︰「叫個司機跟住警車行,警車就一路入咗去東區警署。」被捕之後,他們致電時任市政局議員葉錫恩,將一行人保釋了出來。沒有太多憂慮自身,立叔當時心裡想的,是要先把被捕的艇戶安定下來︰「這是責任所在。」67人被捕,法官最終判處艇戶不用留有案底,但11名的支持者則需留案底並且罰款︰「佢話我哋受過教育,應該要罰。」

社工走上街頭示威?立叔說當年很普遍。
社工走上街頭示威?立叔說當年很普遍。

《公安條例》於1948年訂立,並於1967年因六七暴動而經過重大的修訂,一直為人詬病限制公民的集結及言論自由。因為艇戶事件,立叔開始苦讀《公安條例》,「想搵律師幫手,但那時無乜律師熟悉這條法例,亦都無乜人知道咩係人權。」香港的《人權法案條例》,也遲至1991年才制定及實施。「之後都寫過《公安條例》好有問題,也不斷要求政府去改革,政府當然唔想理我地。」時至今日,《公安條例》仍然存在,第18條「非法集結罪」,不只是殖民政府曾用來打壓異議聲音的利器,到了現在,這項罪名甚至可以把反對聲音關進牢獄裡。立叔也不禁慨嘆︰「依家愈搞愈衰。」問立叔,有沒有想過,在那個年代組織居民,原來都會被拘捕?他斬釘截鐵地說︰「唔會理咁多,示威主要覺得係睇唔順眼。」

留了案底,對於日後的前路,倒也沒有太大影響。做了社工十年,他退下了前線,再次回到學院裡,「要諗下新嘢,亦都可以學多啲嘢。」

做社工不同的面向

教育了一批又一批的社工系學生,行業也經歷了不同的變遷。他覺得,現在社工行業已經愈來愈走向專業化︰「社工的學問應該係要詳細去了解發生了甚麼事,才能夠找到問題所在,但現在就好像望一望就算,剩係拎住張form,以前是會嘗試了解發生咩事,應該是不要去set框框,才能明白對方發生了甚麼事。」對於立叔來說,愈來愈專業化,似乎起了一種反作用。另一方面,他又覺得,「advocacy(倡議)都好像愈來愈多。」

談到社工的價值時,除了提及研究個人的心理狀態外,立叔提到了美國社會工作者Jane Addams。「Jane Addams是看外在環境如何影響人,要改革社會福利的基礎是和平,那是她的價值觀,一方面社工是內在的empowerment,另一方面是改革社會的activist,當然,也有些人是走向內心的那一條路徑的。」

最看不過眼房屋問題

做了多年社工的組織工作,又在社工系任教多年,貧窮問題,一直是立叔的關注點。在他眼中,香港的社會保障不只落後,而是原始︰「政府唔敢郁地產佬。」因為貧窮,衍生了許許多多的社會問題,而當中他最看不過眼的,是房屋問題︰「連林鄭都話買唔到樓,堂堂特首講呢番說話,幾諷刺。」

自言不擅長罵人,但看見社會上現存的問題,又忍不住「着火」,「政府現在都不講政策,只是派錢,覺得簡單直接。但對於人的生活,又是否真的關心呢?我想,社會工作的作用就是真正去看看人的情況是怎樣,有些事情,不是派錢就可以解決。」

火燒了四十多年,戲言已盡,但談到所關注的社會問題時,還是老馬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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