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朱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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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漢强
再見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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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山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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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在台灣,假若你獨個兒以手作形式修畢山徑,便可為路段命名。某年我在步道師指引下修茸麥理浩徑雞公山步道中短短二十公尺後,厚顏地想冠上自己的名字,奈何夥伴們決意只取諧音,令「漢強路」慘變「香腸路」,刷存在感失敗。

這屬笑話一則,但我這業餘修路者確實為「香腸路」感到自豪。翌年再回見狀況尚好,便又憶起揮過的汗,以及搬石頭沉甸甸的手感,感覺很棒。畢竟認真投入過,就會結連,之後每次爬山,都彷彿「開了眼」,添了很多新觀察和趣味,像是:這木條如何不着痕跡地導引水流?散落溪間的踏石有按遊人的步距調整位置嗎?疏水的細石能撐多久?

那句老話「路是人行出來的」說的沒錯,只是容易看輕了建設山徑背後的巧思,把前人的努力視作理所當然。說穿了,路是由人砌出來的,特別是手作步道涉及很多工藝,必須摸清地形、土質和水流的「脾性」,就地取材保留原本的生態和風貌,並把行人的使用方式乃至貪方便的心態一併考慮進去。端的鬥智鬥力。

很多香港人都享受過山野帶來的幸福,可是「掂行掂過」,甚少對腳底下的精采產生好奇。美國作家理查德.洛夫在二○○五年提出「大自然缺失症」,就是指城市人長年跟大自然割裂,對山林無知復疏離。更可惜是,有時我們即使把目光放諸山野,卻也擺掙不了消費主義的無形桎梏,只知利用和提取,渾忘自己在山中原是客。

回溯香港郊野公園的前世今生,可一窺這種消費心理的背後。經過一九六○年代「九龍騷動」和「六七暴動」的洗禮後,政府厲行檢討,認為青年無處發洩精力是社會動盪之因,於是開出文娛活動這帖「藥方」,包括開闢郊野公園的山徑、燒烤場等,讓大家好好活動。所以美好郊野得以保留,初心可不是保育和珍惜,而是娛樂大眾。

近年的大疫,把很多香港人帶進山林,以「消費心態」和「城市模式」去「享用」郊野的,大行其道。人們既然自比「用家」,便樂於無負擔地消費自然,大剌剌地把維護環境的責任「外判」給政府。跟《四分之三的香港》作者劉克襄聊郊野文化,他的觀察是:香港人郊遊時愛帶上大量膠樽和食物包裝,一如城市的生活習慣。而郊野競賽活動愈辦愈多、參賽人數不斷破紀錄,卻沒幾人真正關心腳底下的步道還能承受多少踐踏。

一九三○年代末,美國的國家公園跟疫下香港處境相近:每年數以百萬計遊客湧至的其中兩個國家公園,場面「旺過旺角」。誰願意壯麗地貌淪為鬧市?美國人遂反思郊野與人類的關係,訂立「荒野法」(The Wilderness Act),把全國五十四個地區共1.12億多英畝的土地納入保障,總面積超過一百六十個香港。在這片遼闊的野地上,人們不必禁足,只需認清自己的位置。

法規這樣說明:荒野不該受人類干擾,人們身處其中,「只是一介過客」(where man himself is a visitor who does not remain),即荒野與人類的關係有莊有閒,人既非主體,不可能「大晒」,反而該師法自然,學曉謙卑。單單一個法規,當然無法在每個美國人心中植入對大自然的謙卑之心,但它確實為自然與人之間,訂下一個紮實的基礎。當愈多人認同這套價值,對荒野的尊重便多一分,「消費」心態也少一分。把概念放諸香港,我最直觀的反應是:不能再高舉自己享樂的權利,把西貢蚺蛇尖踐踏得稀巴爛,必須考慮山林的承載力。畢竟,我們只是山林的「過客」。

後疫情時代,香港市面重新暢旺,郊野的避疫功能消減,很多人回歸城市,人人埋首手機,虛擬大行其道。大家再次遠離山水這些真實體驗,而且愈來愈遠。城市生活的便利,磨鈍了我們對環境遭受創傷的感應力。而此城長年重知識輕實踐的環境教育,常常流於紙上談兵,亦造成種種認知怠惰,把環保輾平為口號。至於郊野保育,則常常著力於某個物種、某塊土地,或是對城市發展的壓力回彈,卻甚少視自然作主體,認真觀照。

復修山徑作為一種運動形式,目的便是結連人與土地。社會運動者常常呼喊保衛郊野,可是公眾難以著力。然而,透過修復山徑、不抄捷徑等行動,大家可以實際參與,親身保護。這也同時是經營人們對土地對社會的聯繫與歸屬感,大家彼此支持,一起壯大。如是我願。

記得一位山徑義工的話:修過路,才驚覺自己一直是破壞者(消費者),現在,至少可成為山徑的守護者。

一起守護山徑、守護自己的家。

註:環保團體綠惜地球最近出版《看不見的山徑》,帶讀者走一趟香港山徑保育的來時路,期望更多人明白郊野的脆弱,需大家的合力維護才可持續。凡推廣戶外教育及戶外運動之非牟利團體,均可透過電郵info@greenearth.org.hk索取贈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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