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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先有警方錯誤拘捕一名智障兼患自閉症男子,錄口供過程令全城譁然;再有遭母親遺棄的十三歲智障女童,在證實沒明顯傷痕後仍被警方拍下數幅上身裸照……這些事件,喚起社會輿論對智障人士的關注。智障人士常被視為「不懂溝通」,但往往出錯的卻是那些智力正常的專業人士,那麼,到底誰不足,誰有障礙?
香港向來崇尚智力,推崇「醒目仔」。IQ 70以下,是一個怎麼樣的世界呢?社會習慣聚焦他們的弱勢和不足,忽略他們的尊嚴與權益。每個個體生命本來就是不一樣的,智力差別令智障人士困在與人隔閡的藩籬中。智力本身不是障礙,如何看待或理解不同智力方是大學問。
「我喜歡烹飪、聽音樂、旅行、運動、 看電影。我的專長是唱歌。」
「我喜歡藍天白雲、運動、幫助別人。我的專長是游泳,四式都懂,最擅長是蝶泳。」
「我喜歡攝影、運動、聽音樂、話劇、玩巴士模型。我的專長是吹小號。」
「我喜歡音樂、跳舞、任何形式的藝術。 我的專長是吹色士風、跳舞、畫畫。」
文章選自《明周》2434期封面故事《智障無礙》。
本專題獲「第二十屆人權新聞獎」之「中文特寫優異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