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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目前有大約八千名在囚人士,每年釋放七千多人,獲釋者大部分是刑期短的犯人,而且不少已經坐過好幾次監。香港七百萬人口中,有多少人坐過監?雖然沒有機構能夠提供準確統計,但保守估計,必然超過十萬人。
坐過監,代表一個獲授權的機構認定你犯了重罪,所以不得不判處一種剝奪你自由的刑罰。坐監,是一輩子的事,因為你以後都會戴上了一個無形的標籤。
囚禁犯法者、讓他們失去自由的設想,始於何時,不得而知,但最初不外乎三個目的:一、區隔他們,防止他們再次傷害別人;二、懲罰;三、阻嚇。
到了近代,文明社會開始認識到,監獄更大的職能不是懲罰和阻嚇,而是治療。
每個人都曾做錯事,可是,不是每個人都會被投進監獄。身陷囹圄,各有前因,但是,世間上,誰不是活在社會的桎梏之中?
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是囚徒,需要更生,需要支援,需要別人放下有色眼鏡,同時需要努力尋找自由的真正出路。
張帝莊
採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