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本來是種西方的用餐形式,外文叫”Buffet”,是法文詞語,意指一種下面有抽屜,上面的平面做成較一般枱面稍高,有時用作展放多種食品給賓客選吃的家具,即英語的sideboard。我在沒有經過詳細考究的情況下,以自己多年來的觀察及理解,歸納出一些對它的看法。我相信自助餐之所以流行,應該是因為它的用餐彈性比較大。
在一些利於大眾融合,而又不適宜太過正襟危坐、煞有介事的場合中,在時間掌控和流程氣氛上,自助餐確實提供了很大的寬鬆度。諸如婚宴、喪禮、各種不同類型的發佈會、團體聚餐、記者招待會、員工用膳等等,都十分適合以自助餐的方式,來應對活動中餐飲方面龐大而繁複的需要,令大事變小、化繁為簡。
至於「任食」和「任揀」這兩大命題,依我看來並非自助餐的正規「優點」。它們最多也只是這個飲食形式的副作用,甚或可以看成為自助餐的「缺點」和「不足」之處。自助餐沒有點餐的環節(也有主菜是以點餐形式另外奉上的,但那只可叫做「半自助餐」吧),所有給客人的食物,都放在buffet上,讓客人各適其適各取所需。「各取所需」其實是這裏的重點;因為要達到各取所需而衍生出的「任揀任吃」方案,是只應該被視作這個特定模式的一種「方便」而已。
方便是顧己及人的文明概念。Buffet上的各種食物,本來都是文明地舖陳出來,給大家一起文明地、不慌不忙地自由選擇的。自助餐食物的製作和供應,是以一個公平地假設客人都能夠互相尊重、互相諒解,以一個受過教育、懂得成熟地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常人」來參與用餐的大前提下,小心翼翼地設計出來的。它包含了對一般大眾傾向接受的口味、飲食文化習慣和份量的考慮,也顧及各種不同營養的平衡,以及不應少看的味覺和視覺享受。這些因素合起來,便可完善一個自助餐的整體面貌。不過,這個面貌無論如何娟好,也要所有參與者的合作和體諒,才能使自助餐的經驗來得合情合理。
我去過的地方絕對不多,但也包含了歐亞美及大洋洲一些大大小小的國家和城市,也有在這些地方吃過自助餐。不知是否因為自助餐有可能源自西方世界較為成熟富饒的社會環境,令至它原來的設定,放諸社會背景及文化歷史截然不同的地方時,好些原本應被視為優點的特質,或是變了質,或是反過來令這種吃東西的活動,變得教人有點情何以堪……(下期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