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歷時近兩年的「無家者告政府」官司有最新結果;入稟控告康文署的無家者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勝訴。這宗官司源自二o一九年冬至前一天,康文署人員聯同數十名防暴警員,驅趕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露宿的無家者,並將他們的家當「清場」;前年六月,十四名無家者在社工協助下入稟索償,金額由二千至一萬二千多元不等。
雖然裁判官裁定無家者一方勝訴,但指出,由於他們未能證明被丟失的物品價值,故康文署只須向每名無家者賠償一百元「床鋪費」;裁判結果傳出後引起公眾譁言,質疑一百元是否足以補償無家者的損失。
「一百蚊,其實係換唔返。」無家者阮少碧在清場行動中,失去一本滿載亡妹合照的相簿,對他而言,回憶並不能以金錢贖回;另一位申索人馬月榮,當時弄失亡妻留給他的一串銀鏈,在其病逝前仍一直對此耿耿於懷。一百元顯然不足以讓他們買回同等價值的家當,而當中更多的,是不能以金錢所衡量,偏偏這些東西,被當垃圾遺棄。
在歷時一年九個月的漫長興訟過程中,十四名原告中已有兩人逝世、四人失去聯絡;堅持過後,他們最後迎來這「遲來的公義」,一百元對部分當事人來說,是象徵着他們和逝去的戰友,終於也討回一個公道。
一百元換不回的是……與逝世妹妹的合照
官司勝訴的消息,連日來在通州街公園裏口耳相傳,成為園內「住客」的熱話;多位申索人在得悉判決結果後,都流露不同感受,阮少碧是比較冷淡的一位,看起來甚至有點鬱鬱寡歡。
「都冇咩感受,預咗佢賠都係賠得呢啲數,有幾多啫?叫做唔係我哋輸囉,哈。」她無奈地冷笑一聲。這裏的人叫她少碧,今年六十歲,和男友吳隨有都是通州街公園的長期住客,互相倚靠,與街為友。看似平靜的少碧靜了一回,想了想還是忍不住補了一句:「但話說回頭,其實我們都是受害者,無理由會輸㗎?」說時語氣帶點怒意。
讓時間回到三年前的十二月廿一日;那天下午,大批防暴警和康文署職員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進入公園,把無家者的家當以一個個綠色大型垃圾桶運走。少碧和隨有當時並不在場,回來後才驚覺「乜都冇晒」;不良於行的她坐着輪椅趕赴垃圾站,只見眼前那六、七個一米高的垃圾桶已全部滿載。縱使機會渺茫,站也站不穩的少碧仍嘗試用鐵枝撥弄着,卻令她更失望,「原來佢哋一早搵啲水淋濕晒,冇一樣嘢執得返。佢根本都冇當你啲嘢係嘢,佢當全部都係垃圾咁嚟掉。」
每當回想那刻的情景,少碧依然清楚記得當時內心的感覺——是痛心,也是絕望。「我唔見咗嘅嘢係搵唔返。」她所指的不只是衫褲鞋襪,還有一本隨身攜帶、A4大小的相簿,她視之為珍寶,「入面係我同我妹妹的合照,一些我同佢去行街食嘢嘅相,全部都是回憶。」可惜的是,還未讓相片貼滿相簿,少碧的妹妹便先行一步,於一二年離世。
「一百元(賠償)是絕對抵銷不到,就算一千蚊、一萬蚊都好,錢是衡量不到,因為我已經不可以再影得返,我只能在腦海中憶起她的面孔,但隨着年紀大,我好怕自己再記唔返起佢個樣。」憶述自己和妹妹的感情時,少碧眼中充滿思念。「我以前生活好糜爛,係佢一隻手扶返起我,做返正行⋯⋯我係欠佢一份情。」
不論官司結果如何,在少碧眼中,任憑她怎樣努力、拼命的去找,都是徒勞,永遠也不會有結果,只能無奈地,接受失去。「我個心已經死咗。」判決頒布那天,協助無家者入稟的社工吳衛東,走到公園向他們宣佈「喜訊」;在少碧眼中,喜也好、悲也好,她已提不起勁理會,既未從事件中釋懷,也不敢對將來際遇樂觀,「我相信分分鐘以後,仲會有相同事件。」
一百元換不回的是……紀念友情的那雙波鞋
在無家者家當被清後,十四名當事人在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康文署索償。其實,無家者告政府並非首例;二o一二年,食環署和民政署在通州街天橋底「清場」,多名無家者家當被棄,事後與社協控告政府,最後以庭外和解告終,更被改編成電影《濁水漂流》;不過,今次卻是首次有無家者告政府的官司進入審訊程序。
「贏咗都係開心嘅,一百蚊又好,十蚊又好,好過輸吖。」卧坐在少碧一旁的隨有,聽着女友的控訴,自己也有不少意見。他慶幸在官司中勝訴,其實最擔心的,還是怕連累幫助他們的吳衛東,「輸咗東哥就麻煩,起碼而家唔使東哥籌錢賠堂費,算OK㗎喇。」在他們入稟告政府後,律政司代表一度向無家者追討逾二萬六千元訟費,對每天餐風露宿的他們而言,實在是天文數字。
對比一二年發生在通州街橋底,與及一五年在油麻地澄平街的類似案例,政府向前者每位當事人賠償二千港元;後者則按各人損失向無家者賠償一千六百至八千八百多元作結。今次事件中,每位無家者只獲賠償一百元,隨友也坦言,金額實在不足以彌補財物損失,「一百蚊買得啲咩嘢?我都唔知買得啲咩好,買得衫嚟就冇褲,買得褲嚟就冇衫,都唔知點買,不過個官判咗都冇計,我哋都要接受。」
在清場行動中,隨有除了被丟棄全數家當,還失去了兩雙NIKE波鞋,那是他視之為有意義的禮物,平日也不敢貿然穿上,怕會弄髒,「朋友見我冇咪買對畀我著,好friend㗎,有呢啲朋友算係咁,呢啲朋友交得過,過千蚊㗎細佬。」這份代表着友情紀念品,價值豈止千元?
「大家知道判決後,其實都冇乜特別傾過,法官係咁判就咁判,有咩好講?」隨有也把勝訴一事看得淡然,但對他而言,獲得一百元的賠償金還是一件值得安慰的事,因為在他眼中,這一百元代表政府「認輪」:「講真,佢都唔會道歉㗎喇,雖然係一百蚊,但唔係錢嘅問題,即係最緊要佢認咗(係自己錯)。」
經過近兩年的興訟過程,少碧和隨有早已以平常心看待;如今官司暫告一段落,雖然他們還未討論上訴與否,但勝訴對他們來說,無疑是一種解脫,「起碼唔使驚輸先啦。」隨有笑道。本來睡在他們隔鄰的趙金興,也是十四名原告中的其中一人,不幸在月中感染新冠肺炎離世,「朝早叫救護車,夜晚先嚟,入咗明愛兩三日,就搞掂咗。」隨友認為,勝訴也算是給亡者討回公道,但慨歎他們不能見證官司結果。
一百元換不回的是……表哥亡妻遺下來的一條銀鏈
在公園的另一方,住着六十八歲的周雄光,人稱阿弟,和表兄馬月榮也是十四名原告的其中一分子。阿弟憶述前晚從吳衛東口中得知官司勝訴後,以「驚奇」形容當刻感受:「我以為政府會贏硬吖嘛。」即使只是獲賠一百元,對他而言已是一個交代,也能讓已逝世的表兄得到安息。得悉勝訴後,阿弟即時走到公園的中庭,站向西方拜祭表兄,「我跟我大佬講,場官司贏咗喇,你安心去啦。」
阿弟這個名號正是由馬月榮為他取的,兩人在公園露宿多年一直相依為命。清場那天,阿弟和馬月榮在現場目擊一切:「當時警方要求全部人離開現場,只有兩三分鐘時間,根本執唔切嘢,我即刻推開他的輪椅,好混亂呀,驚撞親佢。」兩老表的衣褲、床褥、現錢和證件通通被丟棄,其中一樣被弄失的物件使其表兄耿耿於懷。
「我大佬條鏈搵唔返,係一條銀鏈嚟㗎。」他憶述銀鏈是在混亂其間丟失,兩人一直遍尋不獲,估計是清場期間被拾去。「條銀鏈係佢老婆臨死嗰陣畀佢。」馬月榮的妻子過身多年,阿弟說表兄一直把銀鏈視為信物,「條銀鏈不見了之後,他很傷心,有好多晚佢都瞓唔安、食唔落。」
馬月榮患有腎衰竭,在他們展開訴訟期間身體情況一直轉差,但在其生命最後時光,始終還是放不下那條失去了的銀鏈,「佢當時已經要插喉,講唔到嘢,我覺得佢未放下,個頭成日擰下擰下咁。」馬月榮最後在去年十月中離世,無緣見證官司的最後結果,「佢最後嗰段日子,只係託我替其找回公道。而家勝訴,都算係還我大佬一個公道,亦是他一直的心願,若果佢泉下有知一定好開心。」
當說回事件經過,阿弟承認自己還是很不忿氣;他表示自己早已戒甩白粉癮二十年,卻跟其他無家者一樣繼續被人標籤,在清場行動裏受到如此待遇,「我會諗係咪因為自己係低下層,所以他們才看我們不起。我覺得是歧視,我們沒有受到尊重。」他不諱言康文署在事件中需要負上責任,也欠所有無家者一句道歉,「不過算啦,我都唔想搞咁大。」
十四個興訟人,只剩八個
是次判決引起公眾關注,時至今日,康文署仍未回應;林鄭月娥在昨日的防疫記者會中亦有被問及,她沒有直接回應會否道歉,但指出自己曾出任社署署長多年,支援無家者是她當年的重要工作,會要求相關部門繼續履行她對無家者的關注及支援服務。
在審訊中,裁判官認為康文署一方,違反非自願託管者應有的謹慎責任。協助無家者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不解裁判官何以要求無家者列出單據或相片,舉證物品價值,「而家就好似係政府入你屋企攞你嘅嘢,再要你證明返你曾經有嘅嘢。一個人喺屋企,會唔會每日都影低屋企入面有咩財物?」
最終,每人獲賠一百元。吳衛東坦言一百元實際上連床鋪也買不起,「我行渾成個深水埗,最平都要二百幾蚊啦。又好似少碧張相,其實是無可補償,無論是一千蚊、一萬蚊都好。」在他看來,這一百元的意義是象徵着他們的勝利,「我覺得是遲來的公義,這場官司,由二O年六月開始打,今天已是一年零九個月,其間有兩個人過身,四個人失聯,十四個救火的少年裏面,如今得返八個。」
他形容宣判一刻自己像是如釋重負,皆因早前有機會面對高額訟費,「荒謬在佢哋(無家者)明明係受害者,萬一輸咗仲要賠錢,我覺得政府好似想用高額賠償金,讓日後冇弱勢人士夠膽告佢。」不過他還是選擇率領一眾無家者背水一戰,「以前兩單庭外和解收場,無經法律審訊,永遠不知誰對誰錯,今次終於有個明確答案。」
在官司暫告一段落後,吳衛東希望康文署在短期內,能向事件中受影響的無家者道歉,長遠則希望署方從善如流,改善處理無家者物品的程序和手法。「希望香港會推出無家者友善政策,借鏡台北較開明做法,讓他們登記住在哪裏,由政府提供儲物袋給他們流動式放在公園內,無家者不怕被人偷東西,亦帶動社區氣氛加強接納他們。」吳衛東說,他們稍後會設追思會,悼念兩位「告政府」的戰友趙金興和馬月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