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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恩專欄:權力與責任

05.09.2019

別看當醫生的表面風光,受人尊敬,其實我們戰戰兢兢,盡心盡力,不少同僚連午夜夢迴都會惦記着病友,唯恐辜負了他們的信任和託付。披上潔白的醫生外袍,就是接受了一個神聖的任務:不論自己本身的性格、學派、立場、信仰和價值觀,總得以病人為先,從對方的角度出發,為他謀最好的福祉。

醫生畢業後正式行醫的第一天,都需要嚴謹地宣誓;其中,「首要的是不能為病人帶來傷害」(First do no harm)。這是西方現代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的名言,提醒我們無論有多想為病人做點事情,還是先要避免有損病人的健康。有部份坊間流傳的醫療資訊,似是而非卻又言之鑿鑿,病人一時信以為真,要求醫生進行某種未經證實有效但有風險的療法,我們為保護病人免受傷害,都會斷然拒絕。當然,另一方面,我們承諾要「行善」(do good),進行對病情有益的治療;同時考慮每位病人能否承受有機會出現的副作用,以及相對其他病人資源分配是否公平(justice),然後才作出最合適的專業建議。

雖然提建議的是醫生,在現代醫學倫理中,作最後決定是否接受的卻始終是病人;我們必須尊重病人的自主權(autonomy),不但樂意跟他商量,就算結果他無緣無故拒絕,都不能把治療強加於他。有時候,個別病友患上有根治把握的早期癌症卻堅拒任何治療,經過醫生耐心說明和釋除誤解,仍然屢勸無效;醫生雖然覺得可惜,也不能勉強,只好在其他方面照顧他了。

所以作任何醫療決定時,我們都需要平衡「先勿傷害」、「行善」、「公平」及「病人自主權」等幾項原則;然而比制定治療方案更重要的,可說是行醫的態度了。現代醫學進步,卻非所有人能藥到病除,故有「有時治癒,常常紓緩,總是安慰」(To cure sometimes, to relieve often, and to comfort always)之說。醫生是專業權威,病人多會言聽計從;我們說話要真確和有事實根據不在話下,也不能以偏概全或誇張其辭,以圖獲取病人的信任甚至其他利益。

「權力愈大,責任也愈大」這個原則,在文明社會必須守住。說來,我們的醫學倫理和應有態度其實很值得其他當權者參考──父母、教師、老闆、警察、政府……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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