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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訂單有寫清楚交收地點嗎?」
「包裹指定要速遞往大埔,我們可以經九龍塘過獅隧,再上九號幹線。」
「OK,扣好安全帶未?我開車了。」
「傑,聽講你早排入了醫院,冇事嘛?」
「醫生說是癲癇症(香港又名『腦癇症』,俗稱『發羊吊』),夾硬要我食抽筋藥,還禁止我駕車。」
「老友,你現在好似揸緊車喎。」
「癲癇症而已,照計唔會咁橋揸揸下車發作。再者,我們做物流手停口停,那些堅離地的醫生怎會明白草根的苦處。」
「傑,搵食還搵食,也要小心為上。」
「很多國家硬性規定癲癇症患者不能持有駕駛執照,更要醫生主動告知當局。幸好香港尊重法治和病人私隱,沒有條例強制醫生要向運輸署舉報患者,所以我唔出聲政府便唔會知,冇咁易被釘牌。」
「運輸署真係多得你個馬路炸彈唔少,幾時爆都未知。話時話,現在是繁忙時段,為何獅隧會那麼冷清,除了我們便一輛車也沒有?」
「黐線,你估《那夜凌晨》咩?唔係喎,我們十五分鐘前進入隧道,照計早已駛到出口,但現在卻踩極也踩不完,無窮無盡似的。」
「試試扭開收音機,看有沒有信號。」
「以下是一則隧道廣播,左自傑先生,你拒絕遵從醫生勸告,妄顧癲癇發作的風險繼續駕駛,更沒打算向運輸署申報患病。為免危及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我們只好把你困在獅隧的異次元空間,無休無止地永遠向前跑,沒完沒了,廣播結束。」根據香港法例,市民申請或續領駕駛執照要填報包括癲癇症的健康資料,持牌者如不幸患病應立即停止駕駛並致函運輸署。為安全計,癲癇患者一般不能在港駕車,除非醫生證明病情穩定,運輸署才會作個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