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我的童年在觀看首部《蝙蝠俠》電視劇中度過。即使我那時才七歲,但已覺得它是一部誇張、滑稽、傻氣的典型美國處境喜劇。原著漫畫以學童為目標讀者,我也是其中之一。為了複製漫畫的孩子氣效果,電視劇特意加入了營造戲劇性的音樂、可信度不高的情節,還有自創的搶眼圖像化文字。蝙蝠俠與羅賓面對的大壞蛋,包括企鵝和謎語人。企鵝擁有很多款式多變的雨傘,是犯罪計劃的重要道具,而希望藉謎題挫敗蝙蝠俠的謎語人,則通常由羅賓解圍。每一集的內容主要圍繞陰險、幼稚的惡作劇,而為了平衡易受影響的年輕觀眾,也會零碎滲入「如何做好孩子」的教訓。
在《蝙蝠俠》電視劇中,小丑是身邊有很多其他壞蛋的反派主腦,但在這個以搞笑為主的電視劇中,他的角色從沒被視為窮凶極惡。到了電影版《蝙蝠俠》,小丑的角色經過積尼高遜、希夫烈格等淋漓盡致的演繹,才變形成為強硬、精神失常和偏激之徒。閱讀影評時,我通常會小心避開劇透又或電影有多精采的炒作。然而,我也對華堅馮力士所飾演的小丑獲得一面倒讚賞大感好奇,所以拜讀了黛寶娜羅絲在英國《旁觀者》雜誌中的影評。她這樣寫道:「……馮力士以其扭曲、瘋狂的方式令人着迷,凝聚了整部電影。但他的演繹也可說毫無魅力,令人討厭而且徹底卑劣……」然後,她在評論中寫下有損聲譽的建議。她問:「電影到底是傑作,還是不負責任的垃圾?請自行決定。或者,敬而遠之,免令自己看後悲傷。那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可惜的是,我沒有聽她所言。我在某天下午進了戲院觀看。簡而言之,這是「不負責任的垃圾」。我沒有中途離場,其實我看電影極少會這樣做,但我卻後悔沒有。電影探討了也詳細分析了亞瑟.佛萊克(即小丑)的緣起。讓我先解釋一下,小心劇透!亞瑟是被領養的孩子,由單親媽媽撫養成人,小時候飽受養母虐待,在一無所有與貧困中成長。他患有精神病,無法控制笑聲,需要藥物控制。亞瑟立志成為喜劇演員,當過兼職小丑,後來連兼職的工作也失去。他每個月都要與社工見面,但這位社工只提供少無可少的監管。她的服務(和亞瑟不能缺少的藥物)後來因為社會福利削減而被取消。我們見證了亞瑟變得愈來愈失心智、幻覺愈來愈嚴重,而且暴力行為無可估計。電影的街道和地鐵場景真實地描繪了資本主義下,人人損人利己的無情城市,裏面住着生活艱苦但漠不關心的市民。電影最後以次要情節作結:示威者戴上小丑面具參與大型遊行反對「制度」,砸爛街上汽車,令虛構的葛咸城火光四起。亞瑟被帶上警車拘留,警車駛過遊行民眾。可怕的撞車意外後,同車警員身亡,然後,小丑難以置信地在汽車殘駭中被救出,被街上暴民高舉為英雄。
看過電影後,我到了油麻地彌敦道附近一家茶餐廳靜享咖啡。茶客都開心地坐着,邊吃邊聊天,直至一羣防暴警察在我們身邊經過。我急忙地喝光咖啡付帳離開,走到街上看個究竟。街上不遠處,一名踏單車的小孩因為指罵警察被捕。然後旁觀者也指罵警察,部分被噴胡椒噴霧;再往前一點,更多路人被噴胡椒噴霧。我尾隨警察來到太子,他們在整段路程中不停地被指罵,只有在離開時,街上羣眾才歡呼起來。香港中文大學最近一份調查結果顯示,有五成受訪者完全不信任香港警察。
上星期,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地下被憤怒的示威者大肆破壞摧毀。
幾天之後,民陣發言人岑子傑被四名手持鐵槌人士襲擊至重傷。
我們都身處令人惶恐的僵局中。大部分香港人都不相信政府和警察,而他們對兩者的憤怒是可以理解的。政見相反的雙方都在以暴力代替對話和有理可據的討論。另一方面,流言、指控和責備每天都成為頭條,也支配着每天發生事件和危機的回應。有人告訴我香港時日無多了,這裏也再沒有未來;「革命」已不僅是噴漆塗鴉,而是真正發生了。
同樣是上星期,特首發表了「不負責任」的施政報告,沒有意圖解決持續不斷的政治危機。原本可以顯示領導能力的好機會,又再次被政府白白浪費。
小丑或許反映了香港現時某些面貌,但我並沒有被它民粹與破壞的單線故事打動。同樣地,我還沒有放棄香港。我們的街道上仍然有着正面改革的精神。這是回應種種重大差距的重大契機,包括貧富嚴重懸殊、決策者與小人物、在政治上有影響力與被剝奪選舉權之間的鴻溝。和解要從回應這些問題開始,那正是林太所言的必要「思維」,也如示威者口號中一樣「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