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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ffiti文化,源於書寫佔領空間,因此在1970年代,紐約的graffiti作者最早被稱為writer寫手。被稱為藝術家,則是當graffiti發展到以圖畫或其他創作手法以後的事。
中華文化的精粹在於文人藝術的書畫,講求空間佈局和神韻的書法,代表了華夏文明的宇宙觀。而發展較晚的畫,亦都遵從這種書法的秩序,所以水墨畫從來不用「畫」的,而是「寫」的。
由於graffiti是一種傳入文化,當日曾灶財憑着其獨特風格,和以九龍皇帝身份書寫一個虛構國家的內容,恰好凸顯了在英殖政府統治下「香港」身份的缺席。但當曾氏過世,本地graffiti藝術家從未曾就「香港」這意義作出探討。
隨着中共有形之手的干預,令香港人一再思考「香港」所負載的意義。一方面,RST2以圖像graffiti測試香港當前政治環境的弔詭,另一方面,研究從以英文書寫為主的graffiti,究竟可否從中創出一種具有「香港」特質的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