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名冊】陳沛然醫生:事件不是開漏藥 藥物名冊令某些醫生無法處方乙型肝炎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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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名冊】陳沛然醫生:事件不是開漏藥 藥物名冊令某些醫生無法處方乙型肝炎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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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管局的藥物管理問題,陳沛然議員經常在立法會提出質詢,但覺得受到冷處理。

今年5月,急性肝衰竭病人鄧桂思兩度換肝,揭發聯合醫院漏處方乙型肝炎藥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為此,腸胃及肝臟科專科醫生陳沛然,亦曾翻查醫院電腦處方資料,他在「開藥」一欄,輸入類固醇,視窗彈出問開類固醇原因, 但是沒有乙型肝炎提示;開另一個提示視窗,只有藥物敏感和不良反應選項,也沒有乙型肝炎提示。

「最後也找不到醫管局總部乙型肝炎用類固醇指引。」

根本的問題 是錢的問題

他說,事件在業界更引起另一個討論:「藥物名冊令某些醫生無法處方乙型肝炎藥。」他出任立法會議員的九個月來,首次收到不少醫生部門求助,「事件不是開漏藥,而是乙型肝炎藥,只限某些專科部門才可以處方,有些醫院更是沒有這種藥。」

「醫管局總裁說『不開藥就是錯』,那麼即是指整間醫院都錯了。」他曾在立法會提出質詢,但覺得受到冷處理,他慨嘆:「我的責任就是有什麼問題盡量問,其實,一直都是錢的問題。」

陳沛然說,從前他當前線醫生,很少去探究局方的管理問題。而當上立法會議員後,他仍無權知道藥事管理委員會的內部架構。例如,究竟哪些人在委員會?哪些人審批名冊?

他用了很多時間,才在各渠道如立法會文件、醫管局年報和工作計劃中,找到零碎資料,其中找到的人名,只有將於明年4月退休的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一人。

「醫管局不是所有東西也公開。我們醫生會收到資料,告知藥物價錢變動,比如一些胃藥或血壓藥時,以前覺得好貴,因為它過了專利權,突然減價減得好厲害,那我們可以考慮處方的選項多了,這些資料未必會公開。」

2000年,陳沛然醫科畢業,當時他手執一本專屬醫院的藥物名冊,翻着來看症,「胃藥當年有三頁紙,約三十款;血壓藥,也是約三十款。」2005年,中央藥物名冊推出後,我印象中藥物選項是多了,而他每次門診,亦會花上時間為病人解釋「為何一些新的膽固醇或血壓藥,沒有列入藥物名冊,為何要醫生寫紙給病人出去藥房買」。「其實都幾辛苦,人人只問醫生為何開不到藥,卻不會問藥廠為何夠膽開出天價的藥。」

他認為,有時所有新藥或靚藥,只是一個廣告效應。「對我們來說,只看手上的藥,是否幫到病人,而大部分也可。原理就如飲可樂,普通版的可樂足夠應付,不必要特別版或印度版的可樂一樣。名冊有一千二百九十五種藥,是足夠。因為我們要記二百種藥也有困難,每種藥的名稱、分量和處方,搞錯就會變醫療事故。」

數量不是大問題,限制使用才是大問題。他認為藥物名冊有時限制了醫生和病人用藥。「好多藥,某些專科醫生開得,某些唔開得,情況就如乙型肝炎藥,名冊只說明肝科、腫瘤科、急症室和兒科的醫生才開到,那麼問題就發生了。其實,這只是為了控制藥物開支的問題,但作為醫生,覺得幾百萬幫到病人也值得,標靶藥一年三十萬元,能延長一至兩個月壽命,甚至買個希望也是值得的。」

他說,暫時慶幸醫生尚未被限制處方上的開支,「如果醫生限制醫一個病人只能用一千元,就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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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記大約200種藥,包括它們的名稱、分量和處方,搞錯就會變醫療事故。」陳沛然說。

連醫生都要四出「撲藥」

為了醫治病人,醫生會四出找尋方法「撲藥」,他列舉了兩個情況,包括治療癌病去到絕望時,會參考外國臨牀經驗,不同的癌症藥物交叉使用,希望延長病人壽命;另外是在藥物進口註冊的期間,醫生「走水貨」 幫病人買藥。「由衞生署啟動新藥的註冊程序,再通過立法會,行政程序需時,醫生就在這段空窗期,會使用非名冊的新藥。」

他說,審計署報告指出,只有少數醫院有入藥申請,原因亦是申請時間漫長,由入藥申請,經藥物管理委員會審批過後,再經醫管局總部審批,並等待聯網中的大醫院率先用藥……程序合乎規定,可惜病人未必等得及。「有時中小型醫院會因『用量不多』而未能申請入藥。」

他記得,2014年香港肝病權威黎青龍教授發現一種「三合一」的丙型肝炎療法,能在傳統藥物組合外,加入蛋白酶抑制劑,以阻止病毒複製,能令治愈率升至八成。「新藥費用約三十萬元,我們申請納入藥物名冊,預算每年至少四十人可免費接受新治療,可惜最後不獲通過,我當時反應是『有無搞錯呀大佬』,而申請過程中的文件往來,委員會亦沒有解釋原因。」

新藥落選,病人和申請的醫生甚至無法確實知道被否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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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未有統一藥物名冊,陳沛然就是拿着自己醫院的藥物名冊,為病人處方。

新藥怎樣納入名冊

① 藥物需要經過臨牀測試,證明了效用,準備好文書工作,提交上藥事管理委員
會。

② 一人赴面試,情況是一人對二十多人,爭論點往往是藥物成本。

③ 納入新藥後,若在自費名單,病人經濟上未能負擔,就需經撒瑪利亞基金會及
關愛基金向病人發放資助;或向非牟利社區藥房申請藥物資助。

④ 病人到非牟利社區藥房購買非藥物名冊藥物時,社區藥房把一至兩年的病人臨
牀數據轉交醫生,醫生再提交上藥事管理委員會。

⑤ 醫管局每年與病人團體召開諮詢會議。

如何使用不在名冊內的藥物

① 醫生為病人向藥廠取得藥物(不論是因同情,或者藥廠需要更多人試藥,寫
testing report), 再進行clinical trial, 但仍需要通過醫學道德委員會(兒科),按地區分為不同環頭:港島東、港島西、九龍、新界東、新界西等。需要一致通過才能開放使用, 各區開放審批時間亦有不一,比方說港大兩星期審批一次,有的需要一個季度,假若每次皆只能審批少數個案,則耗時甚長。

② 治療癌病,去到絕望時,會參考外國臨牀經驗,交叉使用不同的癌症藥物,以
延長病人壽命;這情況不是標準藥物名冊的用法。

③ 香港的藥物進口註冊,由衞生署啟動註冊程序,再通過立法會,行政程序需時,醫生在這段空窗期,可使用非名冊的新藥。

④ 病人情況危急,可加快手續,但事實上仍有趕不上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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