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唔想拎袋」,我真是什麼事都做得出!
我的「Shopping的先決條件」,頭兩位倒算正常,誰不是「一、鍾意件貨」和「二、價錢最平」呀?但來到「三」這個都算能影響大局的決勝分,也許未必很多人像我一樣,要求「唔駛拎袋」,通常即係代表「送貨到宅」,除非你諗到其他方法可以唔送貨但我又「唔駛拎袋」啦,我都唔mind試試嘅!
「兩梳蕉者」前傳
90年代初每月已把大半份糧貢獻給Joyce,當年「貨品啱心水店員有照應」不在話下,「網購未蓬勃出埠買又煩」為勢所迫也是真的,但即使同一件貨香港其他店也有兼且價錢相若,嗰輪我還是寧可把銀両給馬太賺,原因不是在意那些儲得嚟蚊瞓的濕碎「購物積分」,而是貪他們肯送貨,因為我最唔鍾意拎袋!
到了現在,我住的大廈的管理處一定要肯代收送貨,提供不到這個服務的屋宇樓盤,無論幾靚幾平我都不會考慮,因為我是個屋企長期無人(有人通常都瞓到好晏而唔想俾門鐘嘈醒)但成日買嘢要簽收送件的住戶,肯抵諗代收的看更完全是生活質素的關鍵。
但那個年代,「看更」們就算收了利是也不太願意長期代勞,我唯有每次叫Joyce送到我工作的商台,收工時一架的士連人帶shopping bags車回家,也比每次shopping完一袋二袋由中環拎返廣播道再秤返屋企瀟灑,和慳力!在此也得再次鳴謝當年每隔兩日就要幫我收幾袋嘢的CR2秘書小姐、reception和總務部同事,唔該晒!滾搞晒!
看到了吧,我就是天生如此討厭拎袋的,如果我不是同時是個購物狂,或者online shopping和home delivery早三十年發展成熟也還好一點。
「空手道是怎樣練成的」海外篇
因為大大話話都係主場,在香港買嘢而「唔想拎袋」的問題一般不大,肯送的多,本來不肯但額外幫我送的更是感激,就算真是無法幫忙的,通常都幫我keep到「有車嗰日」比較方便時才取貨,我都好appreciate了。反而在外國shopping時,想keep住這種「空手道」還真需要一點research和策略。
歐洲大店通常義不容辭,我多數叫他們直接寄回香港,好處多多,一來當日不用拎,二來行李也不怕過磅,三來當是「網購」直接除稅比收手續費的退稅公司退得足好多,四來當然是回程時不用早幾粒鐘去機場排隊搞tax-refund!這一招如果是我長期讀者都知我極力推薦了很久,唔抄就笨!
美國的品牌專門店大部分也「易話為」,畢竟沒有退稅這回事,理論上更無托手踭的理由。
最煩的反而是百貨公司,歐美一樣黑,絕大部分即包括Harrods、老佛爺、春天;即使你肯付費都不設跨境送貨服務,這是和時代非常脫節的,偶爾有家肯送,比如Barneys New Yorks,大概店員們都本着「少做少錯少麻煩」的精神,十個有九個死口話唔知自己公司有呢個服務,我話「唔係喎,送過好多次啦喎,唔信你問吓你個manager吖」,通常要搞大半粒鐘驚動埋管理層先至肯把你本應可以享受的服務還給你。
另一個不容易的地方是日本,所以要用完全不同的對應方法,送返香港你唔駛旨意,但送返酒店也有tactics,比如伊勢丹這種大店肯送東京市內幾家大酒店,你只要注意時間在每天指定deadline前把貨品拿到相應的部門即可!另外有些店在額外收費的情況下肯幫你找宅急便送回Hotel,但要預先查一查每日「截單」時間,不過日本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好處是,國內速遞是好便宜的。
「馬死落地行」一定要拎袋的情況,我以前會頂硬上,鬼叫你shopaholic咩!現在去明知會買好多嘢的城市比如巴黎倫敦……(都係嗰幾個啦!),我一定唔慳book車錢,等於有個流動locker買完即刻掉上車,係重皮嘅!我知!喺香港就算工作,好多時我都完全可以坐的士和Uber搞掂唔駛租保姆車,但喺外埠我通常都捨得「豪」,我唔捨得,我腰骨同膊頭都迫我捨得!
更喪盡天良的是,有次和朋友同遊東京,朋友剛巧帶了個非常客氣又熱心助人又年輕力壯又虎背熊腰的弟弟同行,每次他都自動請纓幫我們這些又爛買又上咗年紀的人拎袋,開頭幾次我都有「唔好啦,我自己拎返啦,點好意思呀!」兩三輪搶來搶去之後,我都恭敬不如從命了。後來每次去多嘢買的城市旅遊,我都好想向這位朋友的弟弟提出包食宿機票請他同去,哈哈,想吓啫,做唔出,但有「想吓」我都覺得自己為了「唔想拎袋」而滅絕人性了!
「唔拎袋的報應」
長期「唔想拎袋」令我養成了平時隨身物品的minimalism!雖然年紀越大責任又越大唔帶唔得的工作上健康上的小道具越來越多,但都總會千方百計化繁為最簡。
基於上述計謀,所以平時在香港你也很少可以在街上碰到我拿着衣物的shopping bag,除非那天買的那件衫那雙鞋是明天「趕住著」的,而我買嘢好少是臨急開坑的。
但偶然還是要「拎袋」。只因為那個袋好靚!
我指的是耐唔耐總有個品牌總有個袋款你覺得好正想拎出去炫燿吓的!最搞笑是,慣了平日好少嘢出街的我,拎袋嗰日通常都要夾硬搵啲嘢裝入去令它漲卜卜好睇啲,但突然間叫我去邊度搵咁多可以帶出街嘅「嘢」呢?
所以下次如果你在中環見到我拎住個「空nel nel」嘅Dior、Chanel、Gucci或者愛馬士周圍行,請幫幫手咪當面踢爆我。
又或者你應該咁睇,我帶出街嗰個其實唔係一個袋,係一件飾物,好似一條頸鍊咁,除咗靚係無實際用途嘅,咁你係咪易理解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