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阻街,誰是路霸?】他們為何阻街,小販有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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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阻街,誰是路霸?】他們為何阻街,小販有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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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向來被視為阻街的主角,無論持牌或無牌,流動小販均要走避小販管理隊的拘控,時時處於「備戰狀態」。據統計數字,在2014年,就持牌小販檢控阻街個案共有5,064宗;就無牌小販被定罪的檢控個案共有26,294宗;而政府訂下的小販黑點更多達數百個,儼然是「梗有一個在附近」。

小販曾經佔去本港零售業人員一半人口。特別是日本戰敗撤出香港後,大量人口從大陸回流,再加上難民湧入,政府曾大幅增加簽發牌照,當時的小販人數約一萬人,為庫房增加不少收入。但數十年來本港在經濟模式不斷轉型,當局、小販和街道的關係可有更新?經常冒被控告追捕的風險,而且管制日益收緊,為何仍有小販堅持以街頭擺賣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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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歲的伍順文(左二),把賣生果的小販車推到粉嶺聯和墟的一段行人路彎角處,「這為角位不阻人。」

有牌小販,每月最少四張告票

半個世紀以來,伍生(伍順文)大部分時間都在九龍和新界擺檔,見證城市街道的滄海桑田。他最初以沉重的手推車售賣成衣,不辭勞苦養起一頭家,為生活捱出一片天地,來到如今六十歲,仍然在街上售賣生果。

這天他把小販車推到粉嶺聯和墟一段行人路彎角處,「這個角位不阻人,我的車子是一呎半闊乘三呎半長,也不敢在身後擺放存貨。讓路面行人闊度維持大概三呎多,人人都能通過。」伍生泊下車子,照例戴上小販牌。

「不過,無論小販車放在哪裏,總有機會被控阻街;倒楣的話,更要到食環署落口供,無咗大半日生意,真係血本無歸。」他說,每當小販管理隊的人員巡邏時,都會被要求出示牌照及離開原來位置,轉移到僻靜的橫街。伍生自言開檔的心理壓力很大,表面上除了買貨本錢、每年980元的流動小販牌費外,就毋須應付燈油火蠟等開支。但每天除日曬雨淋,還要留意小販管理隊的蹤影及同行的動靜。「有些人雖然持有流動小販牌,亦經常被拘控。我一個月最少被小販管理隊票控四次,有時更要交十幾次罰款。」

伍先生的父親曾開設成衣廠,他一直協助打理生意;1972年他十八歲時,父親他申領小販牌,他也聽隨吩咐。不料後來工業式微,這個牌照便派上用場,更是現在最年輕的小販牌照持有人。因為政府在1973年時開始停止發牌;到了2002年,更以三萬元特惠金吸引小販自動交回牌照,截至2007年,全港只餘下約630人持有流動小販牌照。

揾食要隨機應變

「我什麼貨都賣,每天獨個兒推着木頭車,由油麻地步行至旺角碼頭,再轉乘渡海小輪過對面海的批發舖入貨。」

伍生的生果車在路上顧盼左右,預留的路面空間足夠行人通過。途人路經這個檔子,總不期然地打量一下貨品和價錢。「好靚生果,二十元一份。」隨伍順文的叫賣聲,途人又走到檔前,拿起生果,摸一摸、捏一捏,然後付錢。「就算有牌,也會隨時被控阻街。要揾食,就要懂得隨機應變。」擺檔位置是箇中關鍵:如一個紅綠燈的搬遷,或一條行人天橋的興建,貫穿商場和屋邨,都會令本來市民必經之路,變得冷清清。反過來一個大型商場的興建,和一間電訊商店的增設,都會令一個地點變得熱鬧起來。「所以我們時常要轉換擺檔點來接近人流。這就是小販的特色,若真的阻到人,店舖、路人也會投訴,我們不是無王管。」伍順文說。

他說,曾有行家試過出錢「買料」,以每月一檔三百元秘密換取小販隊一個月的行動工作表。在他看來,只要交罰款後能夠繼續擺檔,一個月接獲四張告票,經濟上尚算能夠承受。小販隊實際上亦鮮會真的狂追猛打,如在填寫那些繁瑣的檔案時,往往也是但求省時省力,隨意填寫被告的檔口尺碼大小,鮮有照例辦事,認真量度,但被捕小販的罰款多少,正正取決於檔口的尺碼大小。「因為政府的法例是這樣的:持牌小販若被檢控,只可控告一條阻街罪名,罰款若為300至4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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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每每要「睇天做人」,下雨天,生果易變壞,伍順文便在街頭擺賣玉器貨尾。

建議重新發牌

小販和小販隊的關係,往往處於矛盾。伍生形容,自1999年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撤銷後,販商政策委員會亦一併取消,令販商與政府欠缺正式的溝通渠道。「近年失業、領取綜援數字不斷上升,當局應重新發牌和檢討小販政策,讓小市民在不阻礙街道的情況下,有多一個謀生機會。流動小販行業同樣能為社會帶來經濟效益,像當年新界地區每周三天墟期,人人也要來『趁墟』,好不熱鬧。」

他憶述,1973年股災帶來的大量失業問題,政府便以創造就業來解決失業,刺激社會經濟。市政局的小販政策及社署的轉介就業,都是當時的扶貧措施之一。固定攤位牌、靠牆牌、報攤牌及熟食檔牌已不敷應用,大量發牌予流動小販和設立小販認可區,便在此時應運而生。如此,小市民便無需政府資助,自力更生;弱勢社群在政府安排工作後,同樣能在庇護下發揮所長。隨後,社會經濟真的很快便復甦過來。「小販政策成立,目的是要趕絕流動小販。其實這政策已過時,需要檢討,且近年管理隊的執法亦太強硬,矯枉過正,抹殺小販的生存空間。」

雪糕仔,爭取賣涼果

早上十時許,朱仲華便駕着他的雪糕車,「卜卜卜卜」的從橫巷遠處朝站頭駛進來。

雪糕車停泊的地方,就是城市中碩果僅存的雪糕站,殘舊簡陋的店面,放了七個大冰櫃,店舖盡頭,有一個用來貯放零食的小貨倉,這裏沒有招牌、沒有名字,但過去十多年,這裏一直是九龍區所有流動雪糕小販取貨的地方。

雪糕佬的檔口並不屬於自己的生意。他們的經營方式,是透過替牛奶公司賣雪糕和汽水,然後從中抽佣。像朱仲華,每日均要到土瓜灣這個「站頭」取貨,貨品賣去幾多,收工後回來再作點算。「全盛時期呢度有十幾個雪櫃裝貨,而家只得七個。」1993年替牛奶公司接手當「站長」的石杰華說。他負責分發貨品,提供乾冰。「我與雪糕脣齒相依,有足夠人來取貨,我先維到皮。而家得番幾個老弱殘兵,做唔到落去。」

取貨後,朱仲華的車子隨即前往梳士巴利道行人路。把車泊好後,他便抬這搬那的把架步一一佈置妥當。即使是流動雪糕車,他也有一套銷售策略。天熱時,會以雪糕汽水作招徠,檔上還掛上一串串的空汽水罐。天冷時,則把零食作主打,在雪糕車當眼位置豎起一個生鐵打成的排架,把最人氣的貨品,像薯條朱古力紫菜等排列好,讓顧客一眼就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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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歲的伍順文(左二),把賣生果的小販車推到粉嶺聯和墟的一段行人路彎角處,「這為角位不阻人。」小販每每要「睇天做人」,下雨天,生果易變壞,伍順文便在街頭擺賣玉器貨尾。雖然是有牌小販,但伍順文每月平均被檢控阻街四次。

不靠政府養

「做雪糕仔投入的成本小,一個月收入7,000元不成問題,生意興旺時往往月入過萬。」朱仲華說,「兩個仔女都出晒身,出來賣雪糕,遊客覺得有意思,賺夠自己的生活費,便不需要靠政府養,若靠呢檔雪糕車做到退休,就滿足了。」

朱仲華曾做過搬運工、無牌小販、也租過舖賣螃蟹、田雞,但走鬼生涯叫他疲於奔命。「要麼你便花錢交租開店,又或跑到商場擺攤位,否則就休想做生意。但舖租貴,捱貴租,等於給房東打工,賺不到錢。」2008年,食環署重新推出「冰凍甜點」牌照,朱仲華參與抽籖,結果幸運抽中,成功晉身新牌雪糕仔的一員。他隨即去工聯會上課,結識到一班雪糕仔老前輩,還替他搭好路找生財工具,最後他花了三萬多元,向其中一個老前輩購買這架電單車開工。他家住彩雲,每日要先到土瓜灣雪糕廠買貨。周一到周五,就在何文田學校區做學生生意;周六、周日則在尖沙咀鐘樓下擺攤,主打遊客。

朱仲華自言,開工會守規矩。他指車子的位置,佔地1.44平方米,左面為康文署轄下範圍,絕對不會越界。但他也曾被食環署小販管理隊票控阻街,後來又被加控非法販賣珍寶珠。「有錯,我一定會認,所以上次告我賣珍寶珠,我認罪,根據法例我的確不能賣, 那大家都當有個落台階。但如果說雪糕仔阻街就太無理,我問班警察:『你唔俾我喺呢度擺檔,咁究竟我可以推架車去邊?』警察也不懂回答。阻不阻街,自問憑良心,留有足夠空間讓人通過。」最後議員介入,法官裁定他無罪,上年9月正式續牌,食環署主動提出幫他加入「涼果」二字,好讓他多賣幾種產品,以確保不會再干犯法例。

現在的雪糕仔,用的家當各不相同,有三輪單車、手推車,當然還有最經典的摩托雪糕車。2009年12月,朱仲華從老前輩手中購入摩托雪糕車,英國進口Vespa牌摩托,車齡起碼三十九年以上,僅車身就要兩萬,回來自己還得維修整理,前後花費三萬元。但老爺車「毛病」不少。「每月小修小補,一年保險費更四千多元,成本很高。」他曾聯繫過車行,計劃改裝一輛新車,但無奈香港已沒有進口該款摩托車,直到新車落地,才成了生存的原動力。「雖然說是有牌小販,但政府卻常常推廣別幫襯小販;一般市民根本不會理你有牌還是無牌,只知道你是小販,就不會向你購買,雖然價錢較貴,他們還是選擇光顧附近的便利店,這正是政府的零配合荒謬之處;會分辨我們是有牌無牌的,只有負責拉人的警察和小販管理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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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檔和行人路面闊道的比例,約一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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