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難民,看不見的牆】逃離黑幫,離開羈留所,掉入飢餓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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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難民,看不見的牆】逃離黑幫,離開羈留所,掉入飢餓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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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羈留最難以忍受的事?沒有自由!」

被覊留7個月後,P終於踏出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呼吸了一口屬於自由的空氣。

被覊留在七樓的P,是基督教徒,與世無爭,鎮日讀經禱告,不過也曾試過絕食抗議。 P一度面臨被遣返,後來成功趕上《人權法案》第2條納入新理據範圍,再度提出免遣返聲請,終於成為一批批離開七樓的人潮之一。

舉目無親 奮力求生

得到了自由,之後的路怎走?

「許多難民於被釋放後,沒有落腳地方,毫無方向,缺乏資訊,甚至露宿街頭。」每月到CIC作宗教探訪的胡頌恒神父說。走在尖沙咀一帶,不少尋求庇護者都認得他。

P形容,釋放當天,取回個人物品後,就這樣被「丟」在香港街上,沒有獲得任何社會援助的指引。輾轉找到重慶大廈,房價一晚 800元,對他來說,很昂貴。那是他身上將近一半的錢。

P來自尼日利亞,大學工程系畢業後, 找不到工作,被當地黑社會組織”Mother of Temples”吸納。「黑社會無處不在,你無法對抗他們,警察、法官⋯⋯連政客也是一分子, 操控選舉,你要擺脫他們,得到平安,只能加入教會。」離開後,P秘密寫一本關於黑社會 的書,卻因走漏風聲,遇到襲擊,百般無奈, 走投無路,只好冒險離鄉別井。

來港途中,因斐濟航空失誤,行李意外丟失,一夕間失去所有。他展現報失文件,因 為遭羈留,P錯過21天的索賠期,遺失身份證明及證書,包括免遣返聲請申請理據的所需文件,以致個案被拒。他曾經絕食,要求職員讓他尋回行李,不果。

 他全部的行李,就只有這麼多。
他全部的行李,就只有這麼多。

更糟的是,後來接到ISS職員指劏房不在津貼之內,房屋必須有廁所及廚房,他不得不另覓住處,職員並交給他數個本地業主電話, P嘗試聯絡,說英語,每一次都語言不通。後 來找到最便宜的房間,索價2500元,超出預算。輾轉搬到尖沙咀一間有廚房的劏房,月租 2200元,P不得不將全部1200元食物券跟朋 友換了500元現金,才勉強湊足數目。房間不 足100呎,三個人共住,不時有蟑螂出沒。他正考慮是否要搬到錦田去。

初來乍到,舉目無親。他只能找記者幫忙。打電話問難民機構職員,跑去社會福利署 向ISS登記,找房子⋯⋯忙出忙進。ISS職員指,仍需等兩個星期甚至1個月,才能領到第 一筆援助。眼見錢要見底,最終神父伸出援手,才在旺角一間劏房找到牀位。

那時候,已經快到新的一年,天氣愈趨寒 冷,P翻開行囊,只有數件衣服、一雙不合腳的鞋,一本翻爛了的聖經,以及一大疊聲請文 件。神父想在救世軍給他買一件二手厚褸,他身材高大,找到一件合身的,竟要400多塊錢, 最後在出入口店,揀到一件百來塊的牛仔褸。

「他為我做了許多,我還未知道如何謝他。」P渴望建立平等、雙方付出、彼此尊重的關係,卻因自身境況而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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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腸膔膔 把生命交給上帝

劏房分拆成一個個碌架牀牀位,十多人擠在一起,只有共用的廁所,沒有廚房。他沒 錢,幾乎不吃飯,面頰瘦可見骨。牀位細小, 他躺下時只能蜷縮一角。P以「棺材」來形容 那個牀位,大白天,他寧可走在街上。

「政府分明要鼓勵我們犯罪,把我們送上這條路,津貼2200元,在香港有1500元以下 的房子租嗎?我應該去偷嗎?可是,偷了,我 又怕被抓。」 遠在家鄉的房給人放火燒了,他妻子於加納醫院接受治療。一個人流亡香港,一個月得花300塊錢打國際長途、電費超支、醫院覆診心臟問題費用⋯⋯

P不敢借錢,活得捉襟見肘。

 每當失意時,他會讀從不離身的聖經,翻得爛爛的。
每當失意時,他會讀從不離身的聖經,翻得爛爛的。

更糟的是,後來接到ISS職員指劏房不在津貼之內,房屋必須有廁所及廚房,他不得不 另覓住處,職員並交給他數個本地業主電話, P嘗試聯絡,說英語,每一次都語言不通。後 來找到最便宜的房間,索價2500元,超出預算。輾轉搬到尖沙咀一間有廚房的劏房,月租 2200元,P不得不將全部1200元食物券跟朋友換了500元現金,才勉強湊足數目。房間不足100呎,三個人共住,不時有蟑螂出沒。他正考慮是否要搬到錦田去。

過了幾個月,後來經勵行會協助,艱難地找回行李,30公斤只剩下10公斤,近30本書遭毀損,為此失去一切的書稿也不見了。

那你不吃飯嗎?記者問。

“My sister I am surviving by God’s grace, not by my strength.”
他腹中空空口也,說:「Hong Kong is not easy,但總比失去自由好。」

 2018年更新:P現居錦田。

另一個故事:香港好美,但從來沒想過⋯⋯

2015年5月6日,Q先生於CIC待了近五個月,遇見難民組織Vision First法律探訪,決定以人身保護令提上高等法院,期後因此,遭數名職員拖到沒有攝像頭的更衣室毆打。

一星期後,入境處決定執行移交命令,律師成功阻止。

再過兩星期,法庭依Ghulam Rbani一案的六個星期期限,裁定拘押不合法,Q先生獲當場釋放。

聲請仍懸而未決。他四十五歲,來自印度,2014年參與地區選舉時,遭對立黨派支持者攻擊,差點燒了他房子。為了人身安全,他來到香港機場提出聲請。現在,離開了沒有人身自由的CIC,他仍要面對懸而未決的命運,而覺得接納機會渺茫。

「釋放那一刻好快樂,香港好美,卻沒想過生活如此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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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他沒有錢,無處可去,常常閒逛中環一帶,也不乘交通公具,有時在Refugee Union借宿,必要時露宿公園、麥當勞⋯⋯直至去年十一月,他才透過ISS找到一間2200元的房間,堪堪放得下床,仍是歸不得的無家者。

「我來的時候,以為會受到保護和尊重。」

他沒錢,只能借朋友電話致電回家一兩次,家庭也陷入財困,Q先生眼泛淚光。「我很掛念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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