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牛潭尾村最近的遭遇,被村民形容為 「五十年不遇」的大旱。
高鐵香港段項目於牛潭尾區內主要工程,包括興建米埔至牛潭尾段隧道及其通風設施。隧道鑽挖工程仍未展開,而牛潭尾通風設施工地則正在進行豎井挖掘工程。
2009年高鐵香港段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曰:
「本工程項目不會直接影響或滋擾使用中、 非使用中魚塘及其圍堰的生境。若能採用良好的施工方法,只會對毗鄰的米埔和牛潭尾魚塘造成微不足道的間接影響,如建築塵埃和建築工地徑流等。」
事實上自從3月開始,牛潭尾村內井水水位便不尋常地下降,嚴重影響種植和養殖。 村民質疑是否與高鐵工程有關。村民稱, 一再要求港鐵全面監察,但港鐵公司不斷向村民聲稱工程「無影響」。
「港鐵的態度,就一個『耍』字。」 居民代表羅新章難掩憤怒。他在這裏生活了半個世紀,見證牛潭尾的豐富水源。他說,村內的公用井,四十年來從未間斷。 百多戶漁業、農業及千戶村民的日常生活都依賴地下水,一直過着寧靜的務農生活。即使1964年在制水期間,仍可接濟市區。「高鐵通風樓工程一開始啟動,我們立即就斷水。村裏二百八十多個井有九成受影響,全乾的有二十多個,大部分水少了一半,水位最少下降了四五尺。 」
另一位村民范先生的果園有幾十年歷史,第一次遇到「旱災」。他種植的觀賞性火龍果,去年這時候,都可以開花出售 了,但現在卻有一半枯死。蘭花以前只須 三天淋一次水,天熱甚至一天一次,現在只能一個禮拜淋一次,渴得黯然失色。
富良田錦鯉養殖場的負責人李德新, 數月前剛投資了二百萬新建九個魚池,因不夠水被迫停工。「養了三十年魚,每日二十四小時有山泉水不斷更新循環,從沒 試過這樣缺水。」錦鯉須不斷換新鮮水, 以前魚塘清澈見底,現在不夠水,不敢勤換,水都成了墨綠色。「肯定是工程影響, 水從石層流走了!」他堅信。
村裏的西洋菜水田亦變成了雜草叢生的旱地,不少原本肥沃的菜地,如今只能種旱生的品種。
黃錫如的家,不僅井乾枯了,外牆最近更出現了大裂痕。他說,早幾個月前, 平時穩放在桌上的花瓶突然掉下來,摔碎 了。
鐵路條例無保障
從業三十多年的土木工程師何國強看過水文圖,又到過現場。他判斷:現時是多雨季節,水位理應高於平均值。如果還是目前的低水位,證明地下水流失。「工程界的人都知道在地底做工程會影響地下水位,這幾乎是常識。如果硬說沒有影響, 那是不可信的。」他說,因為開豎井和鑽挖隧道,運走泥土,工人在下面工作,所以要抽乾水建造防水膜壁,於是地下水流失,導致了工地附近水位下降。「現行條例要受害人自己證明損失,索償須要自行聘請律師,找專家證人、測量師、工程師上庭,小市民財力和精力有限,實在難以和大財團如港鐵等抗爭。」
「村民關注的並非補錢,而是希望重獲水源,恢復生計。」土地正義聯盟執委陳劍青不斷入村考察。他認為港鐵和政府應為高鐵沿線居民設立保障基金,彌補工程 給他們帶來的生計損失。他說,港鐵一直不肯公開監測的資料。
身為工程師的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指出,通風樓一邊挖土,一邊抽水,地下水下降,可能造成整個地面沉降不均勻,對當地房屋產生結構性影響。去年10月開工前,村民已經要求港鐵做跟蹤監測。但《鐵路條例》並無賠償機制,故有利於工 程方,不利於業權人。
港鐵:唔關我事
對於村民投訴高鐵工程引致地下水流失,港鐵回應記者查詢時指,隧道鑽挖工程距離牛潭尾尚有逾一公里的距離,且使用隧道鑽挖機建造隧道,方法安全可靠, 在鑽挖過程中,並不會造成水土流失。由於不滲水設計,地下水不會流進隧道,沿線附近一帶的地下水水位亦不會受影響。
至於通風樓豎井工程,港鐵雖然堅稱 「有關水位變動應與季節性變化有關 」,但也未直接否認會令地下水流失。其回應稱,「工程期間若有地下水滲入,須抽出 已滲入豎井內之地下水,保障在豎井內工作人員的安全。港鐵公司同時會採取有效措施,安排回灌水井令地下水水位保持穩定,減低對附近環境的影響。」
港鐵在牛潭尾區九個水井設立了監測點,監察水井的水位變動。記者向港鐵索取監測資料,港鐵指因部分設置監測點之水井位處私人物業範圍內,涉及個人私隱 資料,須徵得有關業主同意方能公開 。
陳劍青反駁說:港鐵要做廿四小時回灌工作,證明豎井挖掘工程已經影響地 下水,港鐵才須要回灌水入地底。而九個井中有一個水井為公用井,不屬於任何一 方,不能以私人物業範圍為理由,逃避向村民公開資料的責任。
新鐵路項目版圖
兩鐵合併後,港鐵先後進行五個新鐵 路項目,包括正動工的西港島線、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南港島線(東段)及觀塘線延線,以及沙田至中環線。
其中,西港島線是以非經常補助金方式資助項目,獲立法會撥款向港鐵公司提供一百二十七億元的財務資助,以填補項目的資金差額,不涉及以物業發展權形式的財務資助。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及沙田至中環線,則以服務經營權模式推展,是政府直接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興建,亦不涉及向港鐵公司授予物業發展權。至於南港島線(東段)及觀塘線延線項目,則以鐵路加物業發展模式推展。行政會議於2011年5月向港鐵公司批出前黃竹坑用地,及前山谷道第一期用地的物業發展權,作為這兩個項目的財務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