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iPhone面世,令人嘖嘖稱奇是手機上的觸式屏幕──literally改變了手機的面貌。從此之後,我們差不多看見任何類似LED玻璃屏的物體,總要用手捽一捽,看看能否放大縮小,有人說今天的嬰孩都成為了「觸屏世代」(the touch-screen generation)。
iPhone、iPad都touch screen,微軟速速趕上,Windows OS也來touch screen,同時推進tablet and PC in one的發展。我在2015年開始用一部Lenovo Yoga 2 Pro,主要用來上國內銀行(不支持Mac的)網站,但平日我多用它做PC,很少做平板,因為在user-friendliness上仍大大不如iPad,但以微軟一貫永不認輸的性格,自家的Surface Pro發展得愈來愈不錯倒是事實。
蘋果是觸屏的先行者,當然明白可以用在PC上,但遲遲不用,「忍住忍住」,明顯是 user interface的考慮。以打字為主的PC,如何能兼用手指去觸控對住的屏幕?在iPad+鍵盤合併使用我有經驗,但那總是怪怪的,有這樣的技術性是否就要用呢?Less is more還是more is more?沒經過長期仔細思量和設計,是不可決定人們喜歡的用戶介面。又或者如Steve Jobs的名句”people don’t know what they want until you show it to them”。
近月來間歇在用新購入的MacBook Pro TB,TB即是Touch Bar的意思──在鍵盤最高的一行,取消了大部分的function鍵,換來一行(暗底)的觸控顯視屏,那是蘋果將「觸控」搬上PC的第一步。
用電腦上的Touch Bar,令我想起占士邦要求他的馬天尼:shaken not stirred,Touch Bar的加入,不會大大影響到你平日的使用習慣,但在不斷地試玩,你又漸漸覺得或能帶來一些方便,但不用置疑,肯定多了樂趣。
譬如打開瀏覽器,你可以一按便去到你所設定網頁;一些從前是實體的按鍵,如聲音音量、屏幕光暗,設定,都化繁為簡地出現在TB 上,令鍵盤更簡潔時尚,而最右邊有指紋開關和Siri啟動,somehow提示了另一種──不能肯定說新──使用PC的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像我這樣的速成輸入法使用者,在TB上「揀字」是新穎的,我們再不用在屏幕上看住1、2、3來輸入,直接在TB 上接觸即可,有一定程度上的方便。TB會否成為微軟模仿對象?哈哈!原來微軟早於2009年,已經有”considered a touchscreen above the keys”的發現,他們明白TB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優點,但為何不去做?答案是,當時的微軟不生產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