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家暴虐兒事件頻頻,有奪命的,有剩下半條命的,再痛的傷都會結疤,拆掉繃帶後,陰影卻不是便利貼,貼來貼去不留痕。
至於早前有一起肉圓惡父事件,父親叫兒子去買肉圓,買回來見沒有加辣,三言兩語間便一巴掌把兒子打倒在地,不管他喊了十多聲對不起對不起,母親勸架,遭惡父勒頸在地上拖行。這當然只是終於浮出來的一角冰山,這名十二歲小孩,唸小學時已經對母親說:為什麼要生我出來呢?
小學是幾歲?會做出這樣的「大哉問」,孩子有多難過,做媽媽的有可能加倍受苦。事情鬧大了,這名母親終於堅決離婚,之前每次事發,看見丈夫稍為有好轉迹象,都以為原諒就能讓對方覺得內疚,一拖下去就是十幾年。
母親硬起心腸斬斷關係,離婚後,名分沒了,只是個可以痛恨也可以忘掉的前夫,但那兒子呢?父子關係是一輩子的,無所謂脫離不脫離,小時長時間活在精神與肉體的虐待中,會問出生不快樂的話,又何必有我,長大後,即使終身不遇,又如何看待這樣子的父親?
虐待兒子的父親,可以是不懂得教養,不懂得愛的學問,反過來會痛恨父親的兒子,就是大逆不道,甚至連原諒的念頭,都有以下犯上之嫌,不像被虐殺掉的家屬,能有個兇手作為名正言順憎惡的對象,日後唯一能夠自處的方法,就是努力忘記。
無辜的稚子往生了並沒有知覺,家屬在餘生一看見小孩可愛相,那塊以為石沉大海的石頭,恐怕又如浮屍般冒出來。對於虐殺兒童,台灣民眾紛紛要求判處唯一死刑,因為無期徒刑很快又以種種理由,可以提前出獄,最早案例十年後又是一條殺人的好漢,重新犯案。台灣法官是天下最具慈悲心的職業,只要殺人犯在判刑前表示有悔意,在獄中乖乖的,就以「可教化」量刑。我們看見嫌犯在警察局前一個個鞠躬向家屬道歉,並非偶然。
這種道歉,究竟有多少真心,家屬是否能藉着犯人表示有悔意,法官認為還有教化的可能,而從喪子之痛解脫出來?就在這樣的疑問中,誤打誤撞看到了一部七年前由宋慧喬主演的電影,名為《罪愛》。
宋慧喬的未婚夫被電單車撞到,該少年犯不但沒報警,而兩度輾過受害者,但是,宋選擇原諒,少年犯得以輕判。主題很沉重,就是原諒別人,就能釋放自己,抑或只是逃避現實的藉口?劇情卻很簡單,就是宋一路的內心掙扎,由認為自己可以若無其事,透過無條件寬恕,讓自己因這種偉大而感覺良好,直到發現她一直逃避的真相:那位少年殺人犯,原來沒有如她所願,回到校園改過自新,而是又殺了同學,留在少年所,過得比所有受害人都要快活。
那一刻,宋開始懷疑、崩潰,作惡的人都沒有反省,原諒只是廉價的姑息,只想放過的是自己而已。虛偽的慈悲,縱容了更大的罪惡,這惡,也會算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