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式電影《梅艷芳》上映兩周,票房衝破4000萬,內地亦有破億佳績。梅艷芳胞兄梅啟明曾指電影描述梅家的篇幅不多,也不理解為何沒有梅媽一角。
昨日(02/12),梅啟明入稟高等法院,指自2004年底起已註冊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一般商標,並於2018年申請防禦商標,遂循民事途徑控告電影製作的安樂影片有限公司,未經其同意便使用上述商標,涉侵犯商標及誤導公眾,令他造成損失。梅啟明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安樂影片繼續侵犯該商標和繼續冒梅艷芳商標之名行事,又要求安樂影片向他交出所有侵犯商標之物品及賠償損失。
安樂影片對於被梅啟明入稟控告,表示:「由籌備至開拍到現在,我們一直有法律團隊跟進處理有關法律問題,並在合法的基礎下進行電影《梅艷芳》電影的製作。現這事件已交由我們法律團隊處理,現階段我們不作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