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審裁判官形容「冥頑不靈」 高院法官指說法略嫌過火 薛影儀上訴得直緩刑18個月

本地
2022.10.12
撰文:齊森

screenshot-2022-10-12-194721

38歲「亞視一姐」薛影儀去年9月在元朗朗屏邨沒戴口罩離開住所,期間不滿被街坊拍攝,對街坊「起飛腳」。她承認普通襲擊及違反第599I章「口罩令」,判囚兩星期及罰款5000元,後來就普通襲擊罪提出刑期上訴得直,改為判囚兩星期、緩刑18個月。

screenshot-2022-10-12-195055

高院法官李運騰今天(12日)頒下判辭指,原審裁判官以「冥頑不靈」形容薛影儀,說法略嫌過火,從片段所見,阿儀只想擺脫街坊的纏擾,所用的暴力不算嚴重。

李官在判辭表示,案件原審時,裁判官蘇文隆沒有觀看上訴人薛影儀和控方證人邱淑秋爭執的片段。他引述片段指,阿儀一直逃避邱拍攝,惟邱窮追不捨,多次向阿儀說粗言穢語、嘲笑她的身材,並阻止她離開。李官認為,單憑這一點,法庭已有足夠理由就普通襲擊罪重新量刑。

screenshot-2022-10-12-195137

李官認為,即使薛影儀沒有戴好口罩,正當的處理方法是向當局投訴,邱淑秋對薛辱罵挑釁,行為不值得鼓勵,反而會激化雙方矛盾,推高衝突風險。李官又指,薛於2012年因刑事恐嚇、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罪判感化令,有關案底已是約10年前的事,薛並非「慣犯」,同類型案底不應視為加刑理由,故裁定刑期上訴得直。

MIRROR 陳卓賢 姜濤
人氣 TRENDING
王力宏 梅艷芳 李靚蕾 姜濤 MIRROR ERROR 張家朗 香港小姐 聲夢傳奇 炎明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