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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榮德.升學有道

趙榮德:澄清「自行分配」兩個易為家長忽略的誤解

專欄
2023.11.03
撰文:趙榮德攝影:雨絲

whatsapp-image-2023-10-27-at-11-24-29-am每年在十一月下旬,自行分配放榜前,家長時常對「派位」和「寄推薦信」有誤解,而這兩個誤解如不弄清楚,前者會影響到小朋友不能讀官津學校,後者寄了推薦信長期無回音,會令家長沮喪甚至抑鬱,想知道為何那麼事態嚴重,你讀下去便知了。

第一誤解:

自行分配派位後可以不接受被派的小學。

正常情況下,家長應該想清想楚,才替子女在自行分配申請學校 。但有些家長在申請之後,發覺有另一間更好、更適合小朋友的小學 ,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情況下,他問我可否不接受被派去那間小學,遲些在統一派位再申請?

我的答案是:最好不要這樣做。因為這樣做,會被教育局取消子女就讀公營(官津)小學的資格。你會問為什麼會這麼嚴重?因為小一入學指引,在參加小一資格其中一項是「從未獲派小一學位」,即是說每個參加者只有一次獲派小一學位的機會,既然你的子女已獲派了,而你又竟然拒絕接受該學位,他便永遠沒有獲派第二次學位的機會了。如果你這樣做,其實是表示你想替子女放棄官津,轉讀直資或私立小學。

家長問「在這情況下,我應怎樣做?」我認為可以考慮的做法是替子女接受被派去的小學,遲些在六月統一派位後再往心儀小學「叩門」, 這樣做既可以保留就讀官津學校的資格,又可以替子女用「叩門」申請心儀小學,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

第二誤解:

推薦信愈早寄愈好。是不是最好在九月下旬或在十一月自行分配放榜前,寄給申請的小學校長?

大部分家長在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時,已經急不及待寄出他們手上的推薦信。他們希望校長收到有分量的推薦人寫的信件後會「俾面」推薦人,給他們子女一個學位。其實這樣做是無用的,不是說推薦信無用,而是說寄信的日期,在九月寄無用,在十一月自行分配放榜前寄也無用,為什麼無用?因為校長要有學位在手時才可以派出學位。你會問校長何時何日手上才有學位?作為校長,不是隨時有學位在手嗎?要知道官津小學的校長在平時就算有學位在手,也要向教育局匯報,教育局不用那些學位,校長才可以用。而在整個小一入學過程中,小學所有學位,全都跟着程序走,由教育局決定派位,不是小學校長。所以你如果在九月或十一月寄推薦信,校長至多保留住那封信,不能給你子女一個學位,即是說,你要由九月一直等到翌年六月,等足九個月才會知道結果,在這段期間,家長受到的煎熬難以想像。直到九月統一派位放榜後,校長才知道自己手上有幾多個位可以用作叩門。因此最適當寄出推薦信,應該是六月統一派位結果公布前交給學校,或與叩門信一起寄給校長。因為那個時候,小學校長有學位在手,自然可以給你子女一個學位了。綜合來說:寄推薦信不用太早,最緊要在六月初及時趕到。

希望家長了解清楚「派位」和「寄推薦信」的「真相」,成功替子女申請到一間心儀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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