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相信,今時今日貪靚的人,或多或少都迷戀球鞋。現今的球鞋是時裝,與運動可以徹底無關,可以舒服同時帥氣,款式和科技加上設計日新月異,就算有唐僧再加上長期和蘇東坡鬥氣的佛印和尚八風吹不動的定力,都必定不能自拔,不論性別年齡長相身型以至政治或性取向,都會被球鞋生擒。留意,是貪靚不是愛美,貪,有種被慾念勾引的痕癢牽繫,心中有個魔;留意,是舒服「同時」帥氣,世上沒有幾多舒服和帥氣可以孖生彼此咁高咁大;留意,我相信我的主觀很客觀。
瑪麗蓮夢露說」Give a girl the right shoes, and she can conquer the world」。有時,可以是一雙球鞋。女人的臉可以發動戰爭,啟航萬艘戰船,征服世界,她穿的一雙鞋,總不成是一對人字拖。
一雙可靠的鞋,左右大局,有不同的皮性、脾氣、肌理、皺紋、膽識、風霜,一對並腿作戰的鞋,總與你一起寫你的故事。「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常常叫我想起一雙好看的球鞋。大拿拿「走遍千里」,隨時還要「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自由」,自必舒適耐用之餘還需好看,除了球鞋我想不出其他更好的選擇。人生,是一次千里長征,或由很多個始於足下構成,幾乎所有史詩式巨著,都是關於旅程、歷險,及試煉磨礪精成之個人改變修行。《Odyssey》、馬克吐溫的《頑童歷險記》、《西遊記》,連迪士尼的《海底奇兵》,都是關於旅程,我時常想像不同小說、歷史人物穿着球鞋的樣子。
譬如:唐吉訶德。一個人要不停與風車:戰!像梁啟超說「今日之我,不惜與昨日之我戰!」燃料同樣是滿懷野蠻的誠心。我喜歡野蠻的誠心,畢加索筆下的Don Quixote是我客廳的一部分,太陽底下,坐在馬背手持長矛的他,說得出」 Too much sanity may be madness. And maddest of all, to see life as it is and not as it should be」,明白太理智可能是種瘋癲,想已踏過萬重山萬里路,我想像畢加索在他腳上畫的是雙滄桑的球鞋,可能是Nike。因為Just do it。
一定不會是common projects。靚到呢。明明那麼低調簡約,典雅文靜,卻姣在骨子裏,講究在不起眼的細處,唯有穿者自知。Hand-stitched in Italy,祇用小羊/小牛的軟皮,手工之精緻,步履之舒適,叫任何最要求高又尖銳的利嘴也無從投訴,貼貼服服,說「時裝是一種難頂到我們要每六個月更換一次的醜陋」的王爾德,穿的合該是common projects, 暗姣又識貨的dandy品味,你懂得也好,最好你無知,由他獨靚。
人生如球鞋,很多球星的生命也和球鞋相連,但強如Nike,強如Air Jordon會告訴你:「並不是關於球鞋」。他們有一個經典廣告,集齊一系列當時得令的NBA明星,與你說 「It’s not about the shoes」的道理。
「並不是關於球鞋。是關於知道你要去那裏。而沒有忘記你從那裏開始」。
「It’s about having the courage to fail.
Not breaking when you’re broken.
Taking everything you have been given and making something better.
It’s about work before glory and what’s inside of you.
It’s doing what they say you can’t.
It’s not about the shoes, it’s about what you do in them.
It’s about being who you are born to be」
很唐吉訶德。我一直記着這個香港沒有播放的Nike廣告旁白,一字一句,一直,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