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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陣

麥明詩:女性的選擇權利

專欄
2018.01.27

美麗這一詞,捆綁了世世代代的女人。「閉月羞花」、「花容月貌」,無數的成語形容女子的美貌,能如花如月就成為了歷代女人的成功。「郎才女貌」告訴我們,男的要才幹,女的要美貌,他們就 perfect match 了。「燕瘦環肥」更讓我們看到,唐代好圓潤,漢代喜苗條,我們視為美麗的標準,不停地改變,好讓女人們追趕得喘不過氣來。女人,最緊要靚。

打開電視正播着《平安谷》,貌似講鬼怪,實是說女權,講述一對夫婦受到西方平權思想的影響,回國嘗試改變重男輕女的文化。西方女性主義歷史中,可分為兩浪,第一波為 1835-1920,主要爭取投票權及教育、工作、財產等權利。第二波始於 1960年代,強調女性解放及女性意識的覺醒,傾覆女性在社會和經濟上所受到的歧視。1968 年,一羣女性運動的活躍分子在美國小姐選美的會場外,抗議選美活動把女性物化,主張抵制女性必須遵從某些身體標準。她們更把胸圍、腹帶等女性用品掉進垃圾桶。

Feminism(女權)和 femininity(女人味),從此不斷角力。 Naomi Wolf 在 The Beauty Myth(1991)一書寫道,「美貌」,作為一個規範性的價值,只是社會所建構,是父權制下所生產的霸權。她說,「女人應該有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對如何裝扮自己的臉孔和身體,而這個選擇不被社會態度、經濟壓力、法律判決等任何模式所規範或處罰。」

對美的追求,是否與女權運動背道而馳?女性化的衣著、化妝、修甲等被視為「女性化」的舉動還合時宜嗎?作為一個希望自食其力卻曾經選美的藝人來講,我當然相信兩者能夠並存。Wolf 所寫反映二十世紀末 feminists 對美的觀念。我們踏入二十一世紀,我們看到比以前更多元化的釋義。Emma Watson 被 UN 任命為大使推動 HeForShe 計劃;她說從小就是女權分子,但同時她會為時裝品牌做模特兒,會化妝,會性感。她曾因為一個性感的雜誌封面而被女權人士猛烈抨擊。Wolf 當年說過,「最核心的問題不是我們應否化妝、應否減肥、穿裙還是褲子;最核心的問題在於缺乏選擇。」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作為女性的我們有沒有「選擇」。

以香港而言,五十年前的香港,大多數家庭重男輕女,女性沒有平等教育機會,工作環境大大有利男性。為了能供養弟弟讀書,無數的姊姊被迫放棄學業出來打工。醫科、法律系九成九為男生。選港姐或嫁人是女性得到優越生活的少有途徑。

相反現在,大學陰盛陽衰;女性同樣可得到高薪厚職。縱使打扮樸素、外表普通,林鄭可以當上特首,陳婉婷可當上足球教練。追崇外表美麗是一個「選擇」,除美貌之外女性有千萬種方法可出人頭地,相反有美貌的女性更不時被標籤為貶義的「花瓶」,被批評「波大無腦」、「空有外表」。當現在的女性不再被樣貌外表斷定她的價值,美貌就如智慧一樣,為人的各種素質之一。有人以聰明才智勝任一份工作,有人以明亮的歌聲賣藝,或許有人以美貌賺錢餬口。每人善用自己的優點,而優點是否不應有優劣之分?是否不應以女權之名剝削女權最核心的價值─女性「選擇」的權利?

 

 

撰文/照片:麥明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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