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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攻王

畢明.講告冇死
2015.01.05

有一天,無緣無故,我發現自己很喜歡襪子。不因為聖誕節時它是一隻載禮的襪,是純粹忽然發現了這份私密感覺。

從小我就喜歡穿襪子。我喜歡穿了襪子的腳,好像由原始走到了文明,好像由傻孩子變成識了字,雖然未必懂事,但就像是「好樣咗」似的。那時我五、六歲,家中嬸嬸(我家沒有傭人觀念,幫手照顧打點家事的,爸爸要我們叫嬸嬸。)替我穿好襪子,還未穿上鞋子,看着那雙踢吓踢吓的小腳,我模糊地覺得襪子是世上最偉大的發明,next to薯片,or雪糕。

就是在家,我也喜歡穿襪子,很少赤腳,就算天熱,尤其天冷,襪子是我冰條腳的best friends。

我不喜歡著鞋唔著襪,很不舒服的。也很討厭涼鞋,醜到呢;穿涼鞋著襪,笨蛋指數十粒星,五粒滿分。

穿校服的白襪,喜歡那時Dodwell(天祥百貨)的,舒適又多「」,圖案不老土。

喜歡襪子,是很個人的事,不必告訴誰,不必給誰看,只自己知道好了。襪子不需誇張,只需要個性,你會發現,很多人都不太在意襪子,太多人在乎衣著、領帶、鞋子、頸巾、帽子、胸罩、內褲,但很少人在意襪子。它們是被低估的、被冷落的、被忽視的,我喜歡被低估的東西,其實它們充滿可能性和想像力。

於是,當村上春樹的小確幸是看見自己抽屜裏洗乾淨、摺疊整齊的內褲,我的小小幸是看見我那堆襪子,哈哈,有時,打開抽屜,耳邊有一聲自鳴小小得意的:yay~

我喜歡襪子那助攻王的角色,多謙卑,卻自得。焦點在衣服鞋帽好了,我低低在褲下面、裙下面享受無人騷擾的天空。

天下其中一個關於襪子最甜最性感可愛的電影情節是屬於夢露的。在《Some Like it Hot》Joe說「You don’t want me, Sugar. I’m a liar and a phony. A saxophone playe….Sugar, do yourself a favor. Go back to where the millionaires are, the sweet end of the lollipop, not the coleslaw in the face, the old socks and the squeezed-out tube of toothpaste」,愛人,離開我這個廢柴、這雙舊襪子吧!(chessy到呢)

但Sugar(即夢露)說:你說得對,繼續講,講我走吧~(然後把愛人擁過來吻了又吻)

舊襪子,多se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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