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台灣男星宥勝(本名王宥勝)去年6月捲「#MeToo」風波,被指曾對3名女工作人員做出舔耳、解內衣、環抱及揉胸等舉動,檢方於去年11月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今日(24日)在台北地院審結,判刑8個月,沒有緩刑及易科罰金,一旦上訴駁回判刑定讞就須入獄。至於是否上訴?宥勝則是透過前經理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程序,謝謝,辛苦了。」
宥勝於今年3年上庭時,一改先前無罪答辯,改口坦承認罪,以爭取緩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