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敵人:皮膚。與敵同眠。
本來我這人,湯底快樂,雖間中憂鬱或黐筋,但貪玩知命,明朝散髮弄pancake,得戚,無仇無敵。但人體最大的器官,皮膚,近來又成了我的仇敵。
本來,它不敏感的話,我們相安無事,無怨無仇,相見好共處了幾十年。直至五、六年前,它忽然變臉。
皮膚和你翻臉,會癲的,心血來潮就這裏那裏紅了一塊,全身任何地方不擇地段。紅起來,不腫的,除非你抓,癢得發瘋,你抓不抓?抓了,就腫,那敏感之地,喧鬧鬧的,熱燙燙的,野蠻蠻的,潑辣辣的,像千枝針輕輕拮你,「痛可忍而癢不可耐」,痕到癲無得頂!肆虐蹂躪一輪,十五分鐘至六十分鐘,春夢了無痕。如果你忍得住的話。
有一顆藥,吃了的話,保我四十八小時身心康泰,不吃即癢。
試過不帶走一片雲彩遠飛澳洲放假,遠離香港拂了一身還滿的紅塵,裸飛。落機即痕,頂。戒口戒酒,登報宣布與之分手,無用。
醫生醫師說,與外界敏感源無關,身體免疫系統故障了。神醫奇醫名醫怪醫都試過,有說放假半年至一年(奢侈啊!),包你即好,有說兩年內,身體能自癒。
及後,一年多和皮膚敏感日夜搏鬥,尾段邊吃藥邊減藥,慢慢好了。有點像失戀,你願意的話,苦受夠了,總會痊癒。
可恨是,無由來,去年中,故敵重逢。
你知道和皮膚痕癢廝殺多累嗎?真的會氣喘、心跳加急,不能集中,那兵荒馬亂民不聊生是地獄級的。有時不想長期吃藥,與它一鬥,像唐吉訶德打風車,螳臂擋車一敗塗地。
今次,終認真又乖的看一個中醫,調理,且願意付出欠奉的耐性。他說問題在生活中,在身體裏。睡得太少,耗得太盡,心太急,人太敏感,少保養,時間一久,身體就不行。藥以外,試着吃得慢一點、說話、腦袋、呼吸都慢一點,睡覺多一點。好轉。
可能,皮膚是朋友,提醒我該如何活。皮膚,可能是「frienemy」,教曉我聖經智慧:愛敵如友。怎麼這一劑覺悟,又痛又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