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被控今年4月「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兩罪,今日(2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他在開庭前獨家回應《明周》:「精神!有冇事我都當冇事!」他表示,如果判刑三個月或以上,會與律師商量上訴,他說等待判刑的心情以「平常心」面對。
周永恆「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認罪後罰2000元;「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則以3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周永恆認罪獲扣減刑期後,判即時監禁2星期。周永恆太太陳薇表示早有心理準備,不會上訴。
周永恆於下午1時許,在太太陳薇陪同下抵達,匆匆進入大樓,於會議室與律師商討案情;隨後他再笑容滿面,在法院外企定定讓傳媒拍照,並說:「辛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