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港姐季軍梁寇鴻萍,自2008年起多次逃稅,涉款至少逾百萬元,遭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她早前否認全部控罪,經審訊後,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控罪指,59歲被告梁寇鴻萍在2008年至2017年期間,五度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並在「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及三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將案件押後至7月22日判刑,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寇鴻萍經歷過兩段婚姻,首任丈夫為「70年代機械大王」唐全的兒子唐基華,二人育有兩名女兒唐貝詩與唐貝欣,但最終離婚收場。在2003年再婚下嫁梁廷鏘,她經常在社交網貼出跟老公的合照,大曬恩愛。
相片來源:寇鴻萍@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