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姓李,名韶如。
任職富瑤酒店的飲食部經理,是總經理駱兆鴻(王偉)的「親信」—二人慣常出雙入對,在同事眼中,唯一的問題不是他們有多親密,而是「為什麼還不結婚?」
以前看老好國粵語片都會設置以下的橋段:夫妻同時在一家不容許職員已婚的洋行裏,每天出了家門,就要各自走各自的「陽關路」和「獨木橋」回到辦公室。李韶如和駱兆鴻之所以不用避嫌,正因為彼此有着「上司下屬」的身份掩護,而長期維持「交往中」的狀態,便不會觸犯「夫婦不能都在同一家酒店打工」的行規。
但外形匹配(都高䠷)的李經理和駱總經理,情感上也不是一帆風順。套駱總經理的說法,「我們都不是年紀輕的人了……」下一步,去哪裏?
有了事業的他,欠的就是美滿家庭。每次當他有所明示或暗示,李經理就會低下頭來。她的為難,是家中大寶小寶一對兒女年齡尚幼,職業婦女如她,酒店工作已佔去大量心力和時間,能與駱總經理細水長流,也是拜寓感情於工作所賜。要是正式結婚了,她要放在丈夫身上的時間,便只能在跟兒女相處的時光中抽取。都還在十歲以下的姊姊和弟弟,還需要媽媽陪在身邊六、 七年。
但駱總經理一個坐四望五的黃金單身漢,能扮演藍顏知己那麼久嗎?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駱總經理在酒店很威風,來到李經理的家,愛人的一對寶貝之外,還有他們的生父(盧大偉),都影響着二人的愛情。三個大人兩個小孩吃一頓晚餐,自然而然便出現順得哥情失嫂意的尷尬。大寶說星期六要跟駱uncle去遊樂場,小寶即時反彈:「你不想跟Daddy去郊外的屋子住?」當所有眼睛望向不說話只扒飯的媽咪,她的回答是「媽咪星期六要留响屋企做嘢。」
多麼寫實的現代職業女性肖像畫。這樣的角色在當年的三大阿姐中,確是開正黃淑儀戲路。在無綫首部過百集時裝長劇《狂潮》宣告開拍時,她的榜上有名也是眾望所歸。以酒店做背景,人來人往,華洋雜處,才演罷《書劍恩仇錄》中李沅芷的她,轉身已在另一種江湖。但沒有想到在武俠劇裏被挾持當人質,來到現實世界要重演,兩次。
生活化的人物遇上戲劇化的事件時,觀眾對角色的期待便得重新調整。偏李韶如不知為什麼與「綁架」特別有緣。先被潛伏酒店的變態連環殺手(張午郎)當人肉擋箭牌。後來,她的小寶又被匪徒誤認為富商兒子,害她到處籌措二十萬贖金,不料前夫自作主張報了警。
然而,這些副線情節只能凸顯黃淑儀的大材小用—她從來不會與周潤發繆騫人有對手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