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坐在旁聽席的李龍基不時唞大氣,當王青霞被懲教署人員帶出庭時,她向着旁聽席張望,二人眼神接觸後,王青霞在審訊期間也不是望着李龍基。
辯方庭上透露和控方正進行認罪協商,所以要求押後。裁判官遂把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再審,期間王青霞繼續還押。離開法庭後,自言沒心情的李龍基向傳媒道歉表示因司法程序所以暫不回應,他不時雙手合十兼低頭表示自己趕時間,要去律師樓處理案件。
王青霞被控的7罪中,指她於2019年10月23日,申請入境證時作虛假陳述,聲稱在萊頓大學獲頒發工程學碩士學位,和使用三份虛假的Pacific States Aviation的畢業證書。
王青霞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的某些日子在香港,在違反逗留期限下留在香港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即在柯士甸學校接受職員的僱傭工作。
王青霞於2023年3月26日,違反只可留港至2020年2月9日的逗留條件。她亦涉及同日向入境事務主任作虛假陳述,即她於3月26日前數天才從內地經港珠澳大橋入境。
王青霞於2024年2月17日,違反只可留港至2023年4月24日的逗留條件,以及管有三份虛假、看似由Pacific States Aviation發出畢業證書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