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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傲明視評】《Mirror Go》:我要做韓團

亞洲
2019.01.07
撰文:岑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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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二○一九年,ViuTV繼除夕煙花搶得直播權後,已是第三年獲得《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播映權,用行動告訴各主辦單位:「香港不止無綫一間電視台!」當日最大花生是古天樂玩味地奪得「我最喜愛的男歌手」,有人覺得玩笑開得太大,高呼樂壇已死。誠然,古天樂的歌藝跟陳柏宇和周國賢沒有可比性,遑論歌神級的陳奕迅和張敬軒,但如果你今天做街訪,知道《男朋友》的人,絕對會比知道最喜愛歌曲《百年樹木》為多,這就是現今樂壇的可悲,這也是古天樂肯上台的原因;他作為演藝人協會主席金口一開,以行動關心香港樂壇發展。

最後還是跟電視有關,香港樂壇缺少了大台這個宣傳渠道,失去了大眾性。Viu足以倚靠嗎?也不要怪觀眾要求太高。Viu播映三屆叱咤,只有第一次直播,之後兩次不知為何都是延遲轉播,情況跟去年延播韓國MAMA香港站一樣。怎樣說也是一個頒獎典禮,最大懸念是獎項誰屬,在這個消息極為靈通的網絡世界,無疑是失敗的。唯一可取之處,Viu在二○一八年一手捧出來的男團Mirror進了「我最喜愛的歌曲」十強和組合五強。

儘管《全民造星》監製兼Mirror經理人花姐多次強調Mirror不走韓風,卻似是「睜大眼講大話」,由生存節目到出道演唱會到團標誌到應援燈到團體綜藝,無一不是複製着韓國偶像團體的成功模式。團標誌似BTS,應援燈似Highlight,團綜名似Wanna One,不是抄不抄襲的問題,而是毫不避嫌之下,就是要告訴你「我要做韓團」!韓國偶像組合特別之處,是着重舞蹈和節奏多於音樂性,有別於香港樂壇連古天樂也唱Live,跳唱之下多數咪嘴,完全跟叱咤標榜的音樂價值背道而馳,難怪乎Mirror最終無獎而還。

音樂成就言之過早,起碼對Viu來說,捧出Mirror和Error兩隊組合共十六個男藝人,除了偶像活動,拍劇做主持都可以,眾男更成為廣告寵兒,每個代言都是大牌子,只因為沒有無綫大台味,反而賣小清新高格調,而推出團綜《Mirror Go》複製韓國綜藝,既可以填塞airtime又自我宣傳,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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