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智賢近年在劇集拍不少較新的演員,以舊帶新,有傳承的意味,亦可以有特別的化學作用,他在《親親我好媽》做江嘉敏的父親,在現在播的《福爾摩師奶》則演她的管家拍檔,在《四個女仔三個BAR》演陳凱琳(Grace)的律師行師父,這是她第二部劇,想不到這位徒弟現在成了他「阿嫂」鄭嘉穎太太。
「我沒想到自己老友跟她拍拖,我跟Grace相處時,覺得她是一個很好的女仔,很有禮貌、聰明;當時我知嘉穎想結婚,我不止一次跟他強調:『這個女仔很好很好,好嘢你要珍惜,如果你想找老婆,這個OK。』後來見證着他們結婚、生小朋友,他們說要契個仔俾我,我好開心,感覺很親,現在想去看契仔,就去他們家吃飯。」
黃智賢跟在圈外工作的太太結婚十五年,仍未有小孩,有沒有刺激他們也想當父母?「每個人不一樣,可能我自小成長環境不同,我和太太有共識,兩個人自由自在幾好,到現在年紀不輕了,沒有特別去想,就繼續享受二人世界,有其瀟灑和自在,我和太太的想法是:『你是我的,我是你的。』兩個人一起過這一生。」
他們養狗,把兩隻狗女當成家人也當成小朋友,把狗留在家中時,會令他們想快點回家。
激烈吵架分手復合
黃智賢在TVB仍是新人時,在一間餐廳做兼職廚房,太太當時是侍應,就這樣相識拍拖,後來同居結婚,屈指一算,已有廿多三十年了。
「我們經歷了不少,有段時間兩個都處於青春反叛期,炮仗頸、脾氣不好,常有拗撬,只是為了雞毛蒜皮吵架,有分開過,但因掛念對方復合,年輕時愛又愛得激烈,吵又吵得激烈,過了一段時間,認清楚『你就是我的唯一』,逐漸地由以前性格有分歧,變成同步同心,這是我們的方向。最初是激烈的愛情,之後細水長流,到現在感覺是找到個伴,是經過很多磨合之後,才到達的地步。」
十五年前,黃智賢跟女友拍拖同居十多年,才決定結婚,當時是因為什麼原因簽字註冊?
「兩人一直沒打算生小朋友,從我男人的思想角度,覺得結不結婚沒大分別,我已認定她是老婆,稱呼上也叫她『老婆』,只是未簽字。後來發覺,原來簽個字可以令她安心,女性的安全感比較飄忽,她很需要一個名份,為什麼拗頸不給她?我們去新西蘭註冊,我們怕繁文縟節,不想擺酒,就去旅行結婚,頗適合我們性格,瀟灑一點、簡單一點。」
基督城註冊結婚
選擇在新西蘭結婚,其中一個原因是共同信仰,選了基督城這個地方。「好像冥冥中有安排,引領之下在那裏結婚,一個婚姻註冊處,我們穿牛仔褲,上身打個煲呔,很簡單。」
註冊那天的畫面,平常而值得回味。「一落機,她在酒店流洗,我趁她不知到外面買紮花,我覺得老土點都要做,拿紮花,預先準備了戒指,那時不流行自駕遊,兩個人拖住手就走路去。婚禮不是做給人看,你知我知,上帝知就行了。」
他太太不愛出鏡,至今未讓傳媒拍過一張夫婦合照,黃智賢其中一個責任是保護她免見報。
兩人結婚初期,對儲錢買樓曾有不同意見。「可能我的行業不太有安全感,我不能實牙實齒作出經濟上的承諾,她逐漸地沒有給我壓力。」他們一直沒有買樓,都是租屋住,在物業投資方面都屬於瀟灑一族。「以前想過買樓自住,但又不想住細單位,嘗試過儲錢,中途可能因為旅行或買東西,儲蓄計劃實行得不好。現在落實打算買樓,譬如買個細單位租出去,年紀大了,不到你不去想這些保值事情,現在我們的錢主要買股票和基金。」
一個演員,在戲中演大律師,在現實中仍要為買樓煩惱。「香港人面對居住問題好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