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姐選舉將至,又會捲起一場關於樣貌的抨擊。雖然比賽以「美貌與智慧並重」為當選準則,但即使冠軍也總會被罵醜。各花入各眼,究竟美與醜,該如何定義?
拿Victoria’s Secret為例,這是每位模特兒最夢寐以求的舞台,甚至以此為事業目標。除了因為Victoria’s Secret為全球最具話題性的內衣騷之外,其選角條件亦十分苛刻,無論樣貌、身高、線條或皮膚都是考慮因素,能被選中無疑代表着美的最高標準。大眾對於這套標準亦早有共識,身材必定是高挑,線條零脂肪,皮膚必定是光滑,至少沒有皮膚病或滿身疤痕,若不符合其中一條便隨時被DQ。時尚界對美的要求十分嚴格,無論是一則廣告或一場時裝騷,都是品牌宣傳的途徑,宣傳是不敢醜陋的,因為為了銷售,它盡可能迎合大眾口味。不過,近年時尚品牌更傾向於強調個性,以及與品牌理念相近的價值觀,例如擁抱不同膚色、體形,甚至影響外觀的先天性疾病等等這些陳腔濫調的話,因為有助於體現品牌大愛的形象,但依然稱不上主流。
加拿大超模Winnie Harlow算是近年打破傳統審美標準的最佳例證,她四歲時證實患有罕見的白蝕症,令原本的黑色皮膚出現不均勻的白斑,這個在大眾眼中嚇人的皮膚病,在時尚界卻視為「特色」,去年更登上Victoria’s Secret時裝騷。不過,相信另一個殘酷的事實是,若Winnie Harlow沒有高挑削瘦的身材,或白斑分佈更密集,她未必能受品牌寵愛。罕見皮膚病並非首次成為「時尚元素」,最為人熟知的莫過於紐約白化症男模Stephen Thompson,他算是較早期帶起這股風潮。2011年,全身銀白色皮膚的Stephen Thompson被Riccardo Tisci看中,擔任多季Givenchy的模特兒。當時媒體用「精靈」、「神秘」、「夢幻」來形容他,將不幸的先天性皮膚病,以及大眾認為可怕的外觀,視為一種另類的時尚美學。
當符合大眾審美的華麗美服大量湧現時,人們會開始對此司空見慣,甚至產生厭惡感,這就是所謂的審美疲勞。時尚界總在挑戰傳統的審美觀念,因此設計師開始尋找「醜」的美學,但這類熱潮難以維持,過度的視覺衝擊比傳統的審美觀更容易令人厭倦,人們最終還是投向美的懷抱。
早前讀過英國文化評論家Stephen Bayley的《Ugly: The Aesthetics of Everything》(醜:萬物的美學)一書,他對美醜提出質疑和探討,作者提到「關於美這件事,就是『多即是多』,即使它無聊又乏味。」意指大眾對於美的事物從不嫌多,但對於醜的事物即使表現出接納態度,但內心依然極之抗拒。書中提到2008年一件具爭議性的例子,美國整容醫生Laurence Kirwan有位唐氏綜合症的女兒,他指控《Mail on Sunday》一位記者,因為報道暗指他考慮為女兒進行整容手術,好讓她「像我們一樣美麗」。此報道明顯對唐氏綜合症的外表抱有抗拒態度,情況正如有多少人願意與唐氏綜合症的人交往。Stephen Bayley以看似無理的方式去解釋:「我們會迴避多毛的人,懷疑可能是潛在或真正罪犯的人,或帶有不討喜生理和智力缺陷的人,都是因為他們無法成為理想的交配對象。」即使你不想承認,但這無疑是人們對於美醜接納態度的殘酷現實。這當然也有例外,96年出生的澳洲女孩Madeline Stuart患有唐氏綜合症,她同樣有智力障礙、身體肥胖、五官鬆弛等病徵。不過,Madeline Stuart一直夢想成為模特兒,更為此而瘦身20公斤。2015年,南非品牌Hendrik Vermeulen特意邀請她走騷,圓滿了她的夢想。Madeline Stuart的母親說:「是時候告訴大家唐氏症患者們也能做任何事,他們能夠很性感很漂亮。」
白蝕症、白化症和唐氏綜合症,都是人們不想有的先天性疾病,除了有苦自己知的生理問題,外表也不符合大眾的審美標準。說到底,美醜的定義,取決於大眾與小眾的對立,只要與大眾標準背道而馳,總會被歸納為異類,再加上商業廣告、時尚品牌和媒體的渲染,美醜被清晰地區分。然而,隨着時代的轉變,一些早年被視為醜的事物,如今卻漸漸走上主流,例如巴黎龐畢度中心當年剛建成時曾被評為「最醜的建築」,如今卻成為最具代表性的博物館之一。而時尚界的另類或素人模特兒,以至近年大熱的ugly fashion,早幾年也是醜的代表。
對你來說,美與醜又是如何定義?